市委 市人大 市政府 市政协
 
繁體版 English
 
 

关于做好2007年度消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年12月05日    访问次数:
 

衢公通字〔2007〕67号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衢州市消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试行办法》(衢市人劳专〔2006〕230号),现将我市2007年度消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全市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衢州市消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试行办法》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在任职期内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二、申报条件

申报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考评的对象,非消防类专业毕业的,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消防专业基础理论和消防专业技术知识考试,经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按评审条件申请参加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考评申报条件如下:

    工程师: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非理工科毕业的,从事消防工作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增加一年,下同);本科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专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中专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助理工程师: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大专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高中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初中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6年。

技术员: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高中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初中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三、培训考试

培训考试由申报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集中推荐申报,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须持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和所从事专业岗位和业绩的有效证件参加申报。经所在单位初审、辖区公安消防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消防支队培训中心,参加全市消防专业有关理论知识培训、考试。

市公安局负责拟定考试内容、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和考试命题。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审定考试内容、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和试题,并会同市公安局对考试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教务工作。

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成绩标准的,由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核发考试合格证,该证有效期为两年。

坚持考培分开的原则。参与考试工作(包括考试命题和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该考试及有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的原则。

四、评审

通过消防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并符合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人员,填报有关评审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和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市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相应级别的消防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需参加专业技术能力的面试答辩。

评审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市职改办进行现场监督指导。评审结果以适当方式公示七天。

    五、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报考中级的人员,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评审材料内容及装订要求

    1、材料清单1份(贴在档案袋上);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3、《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初、中级10份;

    4、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6、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荣誉证书及专业技术类获奖项目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各1份(须职改部门审核与原件相符后,审核人签名并盖公章有效);

    如属计算机、外语免试人员(50周岁及以上人员),需填报《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1份,如外语要求审定的,需填写《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1份;

    7、消防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

8、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1套(须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与原件相符后,审核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有效);企业人员填写考核登记表;

9、其他能证明本人业绩水平的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5—9项要装订成册,与2—4项材料一并装入档案袋中。

为了便于资格审查和证件查验,要求各申报对象应附上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消防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有关奖励证书以及发表的论文等原件。

   (二)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及装订要求

    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资格审核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荣誉证书及专业技术类获奖项目证书等复印件(须职改部门审核与原件相符后,审核人签名并盖公章有效);

如属免试人员(50周岁及以上人员),需报《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如外语要求审定的,需填写《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

4、消防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

5、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须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与原件相符后,审核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有效);企业人员填写考核登记表。

6、《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上述资格审查材料均一式一份。务必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一册,与评审材料一并装入评审材料档案袋中。

    上述表格均可从衢州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http://www.qzrls.com)“职称考评”栏的“下载专区”下载。

     各单位要对申报对象的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评审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任职资格的考试评审。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返回上一页】   【关闭窗口】
|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访问统计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隐私声明 | 网站评价 | 网站地图  |
衢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衢州市电子政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00051号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