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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新年一号文件:统筹城乡发展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年03月06日    访问次数:
  2005年2月4日,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以衢委发[2005]1号的形式,向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下发了《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三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分10个部分、30条。   《意见》对全市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以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三农”工作,围 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全面实施“工业立市、借力发展、特色竞争”三大战略 ,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保障农民权益和增进农 民利益为重点,以发展工业的理念来发展农业,以重视城市建设的程度来规划建设 农村,积极探索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路子,着力提高农业竞争 水平、农民就业水平和城乡协调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农业工业化、农民市民化、农 村社区化,努力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2005年,要确保全市农业增加值增 长4%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以上,农产品精深加工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努力提高农业工业化水平。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培育“六十”龙头:即10个标准化种养万亩(万 头)以上的基地型龙头、10家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加工型龙头、10家出口300万美元 以上的出口型龙头、10个产值10亿元以上的区域块状经济型龙头、10家联结农民万 户以上的协作型龙头、10家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市场型龙头。   加强农产品加工专业小区建设。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按照产业规 划要求,合理规划选址,建设农产品加工专业小区。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在当 地的工业园区专设农产品加工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市财政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贴息扶持资金,今 后5年,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各地各单位要重点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农 业龙头企业技改扩建项目、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以及国内外先进设备、专利、人才的 引进。各县(市、区)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市级以上农产 品加工龙头企业给予享受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加快衢州制造 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衢委发[2004]50号,以下简称“工业五十条”)规定的 各项政策。   加快发展农产品现代营销业。要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着力发展超 市经营、连锁经营、配送服务等现代营销方式,着力培育农产品营销大户和经纪人 ,积极推进农产品物流业的发展。对获得“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名牌”和“ 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以及申请获得国家原产地注册保护的农产品,参 照“工业五十条”执行。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各项政策。   《意见》要求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发展绿色特色农业,提高特色竞争力。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省、市对种粮大户直接补贴等各项政策。对订单合同内的 粮食,要继续给予价外补贴;对具备一定规模的种粮大户要按“订单”预付一定的 收购定金,所需资金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向农发行申请贷款,财政给予贴息。进一 步加强粮食批发市场和物流中心建设。坚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粮食市 场监管、价格预警和质量检测工作,确保粮食储备规模、费用、仓储、保管“四到 位”,完善应急成品粮库存和加工供应机制,确保粮食安全。   加快绿色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快柑桔、胡柚、畜禽、竹木、食用菌、蜂产 品、名茶、水产等主导农产品的标准化基地建设,使绿色特色农业形成规模。今年 争取全市新增绿色特色农产品基地20万亩,总规模达到120万亩。从今年起,重点 加大对柑桔等主导产业的技术改造力度,对列入国家、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或绿色 、特色基地建设的,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助奖励。对新确认为 国家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由当地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进一 步调整优化、规范农村畜禽养殖业布局,鼓励养殖进园区,各级政府要简化养殖小 区临时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减免土地使用有关费用;强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 ,推广“畜禽――沼气――作物”生态农业模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从今年起, 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村建造沼气工程并达标排放的,经有关部门审 核,由当地政府对新建的沼气池,按每立方米容积给予1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意见》要求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努力扩大农业对外开放。   大力支持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 除享受当地政府关于外贸出口奖励政策外,从今年起,对加工本地农产品自营出口 的,经有关部门审核,由当地政府再给予每美元0.02元的奖励。今年全市农产品出 口争取增长30%以上。   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对引进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享受 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有关政策;对引进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 可采取“一事一议”落实有关政策。在招商引资工作中,鼓励引进新技术、新品种 、新装备,对引进后形成一定生产规模并产生效益的,当地政府应给予一定的奖励 。   《意见》要求加强信息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信息科技和组织化水平。   加强农业信息科技体系建设。以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合作社 、专业大户为重点,推进农技110终端建设。坚持以用促建,全面启动农村信息化 培训工程,继续实施农村信息联网工程,分期分批组织对乡镇干部和经济主体进行 信息化培训,每年培训5000人以上,农村宽带上网用户每年新增1000户以上。对各 级农技110用于培训的软硬件投入,各级财政要给予支持。建立科学的农产品市场 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制度,引导农民生产和流通,帮助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应 对国际市场技术壁垒。开展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整合资源,建立基本农田 、水利、农业、林业、渔业等数字化管理体系。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 性服务”的思路,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进一步健全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特别 是对动植物检疫防疫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检测经费,各级财政要予以 保障。全面落实基层农技人员社会保障,在此基础上稳妥分离经营性服务,实行市 场化运作。积极实施种子种苗工程等农业科技项目,加大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 的引进转化力度,进一步提高农业的科技贡献率。充分发挥农技推广基金会在普及 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中的作用。   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落实有关扶持政策。鼓励基层农技人员、龙头企业、种养贩销大户利用技术、名牌 、市场、人才、资本等优势,领办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对依法登记、规范运作 、带动力强、诚信度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优先予以申报省级、国家级示范性合 作经济组织;对联结农户100户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有关部门审核,由当地 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含分级、整理、初加 工、包装的农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和 劳务服务所得免征所得税。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农业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 ,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意见》要求深入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加快农村劳动力战略性转移。   努力提高培训质量。要以各类职校、技校、电大、农函大、就业培训基地、农 技110等为重点,加强农民培训基地建设。积极挖掘和培育特色劳动力,进一步做 大做强“衢州保姆”等劳动力品牌。按照年均培训农民10万人,转移就业6万人的 目标,争取农村劳动力年均以3%以上的速度向二三产业转移。   加大农民培训投入。各级政府要在确保人均150元培训经费的基础上,争取逐 年有所增加,并要落实农民培训的专项工作经费和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建立健全“ 政府为主组织、多元主体培训、农民自主选择、市场机制调节”的培训长效机制。   拓宽农民就业门路,创造平等的就业环境。加快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 和城乡一体的就业市场,取消限制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依法保障进城就业 农民的各项权利,切实解决好拖欠工资、子女就学、劳动安全、养老保险等问题。 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鼓励发展家庭工业和来料加工业,引导农民就地创业,转 移就业。鼓励和引导农民到城市和集镇就业,每年各县(市、区)都要举办一次以 上的本地企业用工招聘大会。   开展建设“民工公寓”试点。鼓励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较多的城镇、开发区, 由政府组织集中建设“民工公寓”,为农民工提供廉租住宅,降低农民工就地务工 成本。  《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   进一步完善农村发展规划体系。今年要重点编制好城乡一体化规划、乡镇土地 总体利用规划、农村行政区划调整规划、中心镇中心村建设规划、农业主导产业工 业化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规划,逐步形成中心城市、中心镇、中心村三位一体 ,布局合理,资源优化配置,产业协调发展的农村发展新格局。各地政府要保证规 划必需的经费。   全面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经济基础 好的中心村、整体搬迁村、下山脱贫出库移民新村、生态文化特色比较明显的村为 重点,推进示范村建设;以中心镇所在村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浙赣铁路沿线村 为重点,推进整治村建设。要把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作为当前农村环境整治的重中之 重来抓,推广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净化治理技术,切实改变农村面貌。今年要全 面完成109个示范村、1012个整治村建设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30个示范村、300个 整治村的整治任务。各地要安排落实好村庄建设的专项资金;要用足用活土地政策 ,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整理和退宅还耕,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多方筹集建设资 金。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市本级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等, 并运用市场机制,与农村宅基地整理折抵指标调剂相结合。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按照城乡资源共享互动的要求,统盘谋划 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推动城市公交、供水供电、垃圾处理、污染治理、 文化教育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共享度。逐步推进“千镇连锁超市”建设,各级政 府要给予政策扶持,切实保障农村消费安全。围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改 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争取每年让5万农村饮水困难群众用上清洁水、自来水。进 一步完善和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加快300万亩生态公益林建设,大力发展高 效生态林业。加强自然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预警预报和公共安全应急 体系。加强农业污染源的治理,大力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全面推进村级 生态墓地建设。   《意见》要求坚持欠发达乡镇与经济强镇“两手抓”,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下山脱贫步伐。今年争取建设50个下山脱贫小区(点),下山脱贫1.2万 人。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把政府的各种扶持与市场化的房地产开发有机结合起 来,多渠道筹措资金,降低下山脱贫的安居成本。各地要根据下山脱贫用地和搬迁 后村庄土地整理规划,积极向省申请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专项用于下山 脱贫小区建设。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因地制宜发展山区经济,充分发挥 劳动力资源、生态资源、旅游资源、水力资源等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劳务产业,做 大做强绿色特色产业,开发休闲旅游产业,促进山区农民转产转业、增加收入。   强化对口帮扶制度。列入省级对口帮扶的32个乡镇,有关县(市、区)、乡镇要 主动加强与帮扶部门单位的联系,开展劳务协作、优势互补、项目对接,争取支持 ,提高帮扶措施的到位率。列入市级对口帮扶的20个乡镇,市级机关各有关部门单 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强化挂联帮扶责任,创新帮扶方式,落实资金项目 ,支持欠发达乡镇加快发展。   加快经济强镇建设。有关县(市)要进一步扩权放活,支持经济强镇更快发展 。各经济强镇要在人口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利用、资产资本市场化运作、创新机制 上下功夫,继续保持经济总量、发展速度、增长质量、经济活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全市乡镇的领先地位,发挥极点作用,增强辐射力。  《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城乡配套改革,积极探索突破城乡二元结构新路子。   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全面免征农业税, 各地要认真落实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依法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巩 固和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 ,坚决查处在用地建房、入学、培训发证、订阅报刊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切实保 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不断扩大农户 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覆盖面,积极探索农村房产、承包土地抵押贷款新机制。 商业银行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多种适合“三农”的信贷方式。要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 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农业小额信贷担保服务,努力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积 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保险和担保的新路子,逐步试行以保险公司为主体、农 业生产者互保为补充、政府适当补助的农业保险机制。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救助体系。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民最低生活 保障制度,扩大覆盖面,建立与物价上涨水平挂钩的最低生活增补机制。继续抓好 低保对象和贫困家庭子女基础教育阶段免费入学工作。深入实施五保老人集中供养 制度,提高集中供养率,建立健全五保老人集中供养财政投入的长效机制。完善被 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新失地人员及时参保。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 度,创新参保方式,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全面启动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 ,改善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医疗保障状况。切实加强农村老龄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农 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农村养老水平。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 决定》(国发[2004]28号),积极探索农村集体非农用地进入市场和宅基地异地置 换的办法,探索农民住房产权登记制度。允许村庄、集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 用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依法流转。积极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探索农 户土地承包权入股的办法。   扎实稳妥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今年下半年,开展乡镇行政区划布局优 化调整,合理撤并乡镇,精简机构人员,促进乡镇政府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村城镇化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意见》要求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努力提高为“三农”服务的水 平。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 自抓“三农”工作,加大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力度。市、县(市、区)常委会每 年都要专题研究“三农”工作,并在决策部署上充分考虑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 村进步,在发展规划上要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筹划,在财政投入上逐步实 现向“三农”倾斜。要高度重视农村工作的领导力量配备,把政治上强、业务上精 、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岗位。要加强农业和农 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   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各地都要建立土地资源补偿制度,从土地出让金 净收入中安排15%的资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等。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 支出的增长幅度要比财政预算安排总支出的增长幅度高出3个百分点。要稳定完善 各级农业发展基金制度,依法足额筹措水利等各项农业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根据我市欠发达的实际,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筹划项目,争取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的 大力支持。   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按照有钱办事、有人管事、有章理事的要求,切 实加强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农村工作指导员“三支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农村执 政基础。全面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发挥党员在改革发展中的先锋模 范作用。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创建“五好村支部”、“五好乡镇党委”和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加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不断增强农村 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今年开始,对连任10年以上,政治坚定、政绩明显 、群众公认的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主任,按照任期长短分档建立养老保险金制度 。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积极盘活农村集 体土地、资产和资源存量,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途径,促 进集体资产增值。对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各级财政要予以扶持。完善村务公开和财 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大力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推进 民主法制村建设,增强农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农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 力。健全选派、管理、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 把责任心强、思想素质好、熟悉农村工作的同志选派到农村一线工作。   建立“三农”工作督查考核制度。从今年起,市委、市政府将把财政增加对“ 三农”的投入、农业工业化水平、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村庄规划整治建设、农村 公共安全、扶贫开发、农民人均收入、农村稳定和农村信息化等内容作为对县(市 、区)的重点考核内容,进行督查考核,确保“三农”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 处,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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