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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银行也在想尽一切办法帮助我们解决贷款难的问题,但是对于我们这些中小企业来说,贷款仍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城区一家具制造商于经理告诉记者,虽然衢州地区与大城市相比受这次国际金融风暴的影响并不明显,但是对于像他们这样有部分家具制造出口的企业来说,近段时间公司仍然感到了越来越大的压力,融资难、资金无法正常周转是首当其冲的问题:“我们的很多产品都卖出去了,但是货款却不能及时从商家那边汇过来,公司常因商家的赊购而导致资金面出现紧张。”据于经理介绍,这种情况在很多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但大家都找不到有什么好的办法。
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出台,恰恰给与于经理经营的家具厂类似的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一个全新的渠道。何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据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负责人介绍,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借款人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向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融资,满足生产和营销的需要。调查显示,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而担保不足一直是中小企业信贷受限的主要障碍。据调查,我国大企业贷款中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占27%,而小企业只占5%。我国中小企业总资产中约60%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不动产财产很有限。允许应收账款出质,扩大了企业可以担保的财产范围,以应收账款付款人较高的信用弥补出质人自身信用的不足,对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商业银行 全面配合新业务
自去年10月1日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开通后,衢州各家商业银行都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登记业务,并将此作为稳妥拓展市场、有效维护质权安全、在同业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有力举措。
记者了解到,工行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登记业务开展后,及时组织信贷管理、公司业务、授信审批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同时在下辖支行设置操作员五名,目前已顺利完成多笔应收账款质押业务。农行和建行也在省分行的统一管理下设置了相关的操作员,并通过此业务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及时发放贷款,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其他金融机构如中行、农发行以及个别担保机构也主动与人行征信部门进行电话咨询,并表示在业务有需求时立即开展此项业务。
据我市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家银行都在努力推动新增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全力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多更新的渠道。
主管部门 提供透明登记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于2007年10月1日上线运行,在登记系统已平稳运行一年过程中,登记量和查询量得到了稳步上升。登记系统为全市范围内的应收账款融资主体提供了一类物权登记的公示平台,其使用成为债权人保护权利的必要手段和质押融资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据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相关人员介绍,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是以《物权法》为依据推出的。《物权法》第228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信贷征信机构即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也就是说,交易双方同意以应收账款质押后,还需要到登记机关就该事项进行登记,只有在征信中心的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应收账款之上的质权才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要件,才能起到对抗第三人的效果。登记公示的目的是向社会公众告知应收账款已被质押的事实,从而维护交易安全。
据悉,目前我市登记系统中均为金融机构为保全质权而进行的主动登记,登记内容以公路收费质权为主,如工行登记的龙新高速、205国道等五家公路投资企业的贷款均以公路收费权出质进行质押贷款。与此同时,金融机构也努力尝试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范围,一些公司以电费、水费和景点门票收费权等出质进行质押贷款,也有一些公司以医药产品销售的应收账款出质进行质押贷款。
目前应收账款担保融资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关的法律制度还有待完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模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正在积极与法律部门沟通,努力在《物权法》基础上,解决登记方面的法律问题,推动应收账款融资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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