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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市本级4000多名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享受对象的调整金额,将于本月21日发放到位。享受对象可凭发放存折到银行查询。
本次发放金额为今年1月至8月的调整增加金额(今年开始享受的对象为开始享受之月至8月的调整增加金额),从9月份起调整增加金额统一并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中按月发放。按我市《关于调整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起始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月标准A档由原来的230元调整为278元,B档由原来的200元调整为240元,基本生活补助月标准由原来的120元调整为150元,分别增加48元、40元和30元,全部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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