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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劳]再就业优惠政策审批年底将截止

作者: 于山 姜颖 王鲁江 胡彩仙    来源:衢州日报    日期:2008年07月09日    访问次数:

  一本小小的《再就业优惠证》,可以让很多失业人员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凭借这本《再就业优惠证》,在一定范围内能享受国家政策倾斜,比如免税、免费以及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等。

  昨日,笔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符合再就业优惠政策享受条件,且希望享受现行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要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请。

  据了解,申请《再就业优惠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失业六个月以上的有抚养义务的单亲家庭、夫妻都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符合条件并准备再就业的上述下岗失业人员,请赶快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提出申请。

  还需要填写一些表格和准备一些材料,由本人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请表》并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1寸照片3张及以下材料: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及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提交《职工失业保险手册》或《安置协议书》;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提交《低保证》、《失业证》;单亲家庭的失业人员提交《户口本》和有效失业证明、《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夫妻都失业的失业人员提交有效失业证明、《结婚证》、《户口本》;城镇其他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提交《失业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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