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衢 州 市 物 价 局
文件
衢 州 市 财 政 局
衢价费〔2008〕22号
关于核定2007年度导游年审培训收费标准的函
市旅游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核准2007年度导游年审培训班收费标准的函》收悉。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价费〔2006〕200号),以及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培训办班行为的通知》(衢价费〔2007〕44号)规定,核定衢州市旅游培训中心2007年度导游年审培训收费标准为140元/人.期,培训时间不少于56课时,当年已参加新任导游岗前培训的,不再收取此项收费。
本培训收费含教材资料费,除省级权限部门明文规定外,培训期间不得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也不得要求学员另行购买教材资料。
本文件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望你单位严格按规定的课时和内容组织培训,收费前向市物价局申领《收费许可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培训收入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收费验审。
衢州市物价局 衢州市财政局
二ОО八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