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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最喜爱的树(花)”征文和摄影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年05月04日    访问次数:
 

为普及森林和花卉知识,弘扬森林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关注森林执行委员会的决定和衢州市绿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省树省花评选活动的通知,于5月1日至7月20日开展“我最喜爱的树(花)”征文和摄影竞赛活动。

一、参赛对象

1、征文竞赛:分成人组(社会各界人士)和学生组(在校学生)。

2、摄影竞赛:全市专业摄影师、业余爱好摄影者均可参加比赛。

二、征文主题及要求

1、主题:必须以浙江省内生长的树或花为作品对象,通过文学或摄影作品表达自己对自然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对未来的憧憬、对前景的希冀。

2、要求:征文要求以散文、诗歌、小说为主,诗歌不超过30行,散文在1500字以内,小说在20000字以内。作品必须是未曾在各类正文比赛中获奖过的原创作品。稿件请注明字数,均以A4纸、宋体、三号字体打印(手抄无效),并提供电子版一份。摄影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胶片、数码均可,数量不限,作品一律制作成7--10英寸照片,宽幅照片长边不超过12英寸,勿装裱。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必须是原创作品。所有征文和摄影作品请注明投稿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详细的家庭住址、邮编、所在学校校名、班级等个人情况简介及联系电话。

三、投稿方式

参赛征文和摄影作品可直接投寄到各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本级可直接投寄到市绿化办。

四、评选推荐

各个县(市、区)绿委办组织开展初评,每个县(市、区)于7月20日前进行初评后选送4篇(成人组和学生组各2篇)征文作品和5幅摄影作品参与市组织的复评,市组委会进行复评并推荐10篇征文作品和10幅摄影作品参与全省评奖。市关注森林委员会和市绿化委员会对获得提名参与全省评奖的作品将给予奖励。

有关作品的其他要求请到各县(市、区)绿化办咨询了解。

市绿化办咨询电话:3086626,联系人:吴先生

 

衢州市绿化委员会

衢州市林业局

衢州市花卉协会

200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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