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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度政府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源:市电子政务中心    日期:2008年09月16日    访问次数:

衢政发〔200842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度

政府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8年度政府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日    

 

 

 

2008年度政府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

 

为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全面落实年度各项工作目标,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2008年在全市开展政府工作目标综合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

共设置以下七项考核内容:

(一)建设工作;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

(三)社会保障工作;

(四)流通工作;

(五)涉外(旅游)工作;

(六)推进工业化工作;

(七)“六大百亿”和重点项目推进工作。

上述七项考核的考核指标、目标和评分标准附后。其中:(一)—(五)、(七)项基本分为100分,(六)项基本分为120分,最后得分(一)—(五)、(七)项的最高分折合为100分,(六)项最高分折合为120分,其它得分依此为标准折合计算。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综合考核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建立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综合考核办),市综合考核办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任副主任,统一负责考核的组织、检查、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四、考核程序

(一)确定目标。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以及省下达的各项指标,研究确定考核目标,下达各被考核单位。需要以签订责任书等形式进一步明确考核目标的,必须以本办法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准。

(二)检查考评。

1、自查总结。2009115日前,各被考核单位对各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自评打分,形成书面材料,一式15份,报送市综合考核办。

2、部门初评。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各被考核单位各项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初评,提出评分意见,2009115日前提交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处室,职能部门初评意见原则上不得更改。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并由分管副秘书长复核签字后,送交市综合考核办。

3、汇总分析。市综合考核办对各被考核单位自查情况和部门初评意见进行汇总分析,统一考核数据认定口径及需提供的相关依据。

4、实地核查。20091月中下旬,市综合考核办从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综合核查组,统一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综合核查组主要采取听汇报、组织抽查和有关部门核对等形式,对各项考核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提出核查评分意见。每项考核必须拉开得分档次,不得出现全部同一得分现象,并严格根据得分高低排名。

5、提出考核建议。市综合考核办对各综合核查组的核查意见进行汇总,研究提出各项考核结果建议,并报市政府领导审核。

6、考核结果审定。市政府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奖励

根据考核实绩,各县(市、区)按总得分排名计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各开发区不参加排名,参照县(市、区)的得分计奖。

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通报表彰。

六、考核期限

20081120081231日。

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2、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3、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4、流通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5、涉外(旅游)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6、推进工业化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7、“六大百亿”和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指标、目

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1

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考核

项目

考 核 指 标

   

基本分

100分)

评 分 标 准

柯城区

衢江区

龙游县

江山市

常山县

开化县

城乡

规划

1、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

完成规划方案审查并上报省政府审批

3

通过审查并上报省政府审批,得基本分,没全部完成的按进度扣分。

2、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户)

325

450

450

350

325

350

4

全部完成得基本分,每少10户扣1分,扣完为止;每增加10户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

3、编制(调整)村庄规划(个)(不含省建设厅帮扶项目)

30

30

30

30

30

30

4

全部完成得基本分,没全部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每增加1个加0.5分,加分不超过4分。

4、加大对村镇规划编制的资金扶持力度(万元)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4

财政扶持资金到位的得基本分,没到位的不得分;每增加10万元加0.5分,加分不超过4分。

5、开展村庄建设上山(坡)进林试点工作(个)

2

2

2

2

2

2

3

完成试点的得基本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城市

建设

6、完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座)

1

3

2

2

2

4

2

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7、新建污水管网(公里)

2

2

7

8

8

7

2

完成得基本分,低于考核指标80%不得分,超过80%的按比例计分。

8、新增供水农村受益人口(万人)

0.5

0.5

1.5

2

1.5

1

2

完成得基本分,低于考核指标80%的不得分,超过80%的按比例计分。

9、新增绿地面积(公顷)

2

2

5

8

6

5

2

完成得基本分,低于考核指标80%的不得分,超过80%的按比例计分。

10、新建民用建筑达到50%的建筑节能标准(%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

达到考核指标的得基本分,未达到指标的不得分。

11、完成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省级示范项目面积(万平方米)

1.2

2.5

5

5

4

4

1

达到考核指标的得基本分,未达到指标的不得分。

 

 

 

 

城市

建设

12、建筑业总产值(亿元)

10.25

16.32

15.24

22.18

12.96

15.48

2

达到考核指标得基本分,低于考核指标80%的得分,超过80%的按比例计分。

13、建筑业市外产值(亿元)

2.45

5.98

2.78

4.05

3.21

5.33

2

达到考核指标得基本分,低于考核指标80%的得分,超过80%的按比例计分。

14、物业管理和住房保障

物业管理:柯城区、衢江区新建小区物业管理率达到100%,物业管理投诉率同比下降。住房保障:龙游县廉租住房保障200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0.5万平方米;江山市廉租住房保障200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0.5万平方米;常山县廉租住房保障200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4万平方米;开化县廉租住房保障120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0.6万平方米。

4

物业管理率达到100%的得2分,未达到的不得分;投诉率同比下降的得2分,未达到下降要求的不得分。廉租住房保障基本分2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基本分2分,完成考核指标的得基本分,低于考核指标80%的不得分,超过80%的按比例计分。

交通

建设

15、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省、市交通部门下达的年度建设计划

8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各新建、续建项目未按要求完成的扣2分,直至该项基本分扣完。

争取省交通投资计划项目补助资金

4

争取年度省级补助资金500万元以上的得基本分。争取年度补助资金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加4分,1亿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加2分,1000万元以下500万以上的加1分。

16、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落实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其中柯城区110万元、衢江区203万元、龙游县180万元、江山市251万元、常山县257万元、开化县252万元

2

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的得基本分,未落实的不得分。

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对乡镇年度考核目标

2

达到要求的得基本分,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

出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2

达到要求的得基本分,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

环境

保护

17、按照2008年度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整治市县长责任书进行考核

18

按考核结果折合得分。

依法

行政

18、按照衢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考核

10

按考核结果折合得分。

人防

建设

19、人防组织建设

完成增挂民防局牌子,有独立的人防机构、编制、经费和办公场所

2

未完成挂牌扣1分;四独立有一项未达到的扣0.25分。

20、人防政策落实

按规定落实县城、重点镇及开发区人防政策

2

县城、重点镇和开发区落实不到位的分别扣0.5分、0.5分、1分;有减、免、缓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每例扣0.5分,扣分不超过1分。

21、人防经费保障

人防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上级拨款1:1配套经费

1

达到要求的得基本分。未纳入财政预算扣0.5分;未落实上级拨款配套经费扣0.5分。

行政

服务

22、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进中心许可事项占各县(市、区)所有审批事项的比例80%以上,群众测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2

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基本分扣完。

23、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

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均达到二类以上(含二类),一类≥40%

1

达到要求得基本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24、审批服务提速提效

中心事项即办率达到70%以上,一审一核率达到60%以上

1

达到要求得基本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25、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按市、县、乡三级联动要求建立网上办事大厅网站

1

达到要求得基本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司法

行政

26、完成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个)

3

4

4

4

4

4

2

完成得基本分,每少1个扣0.5分。

27、“五五”普法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人均普法经费不低于0.3

1

未达到标准不得分。

28、重点对象普法覆盖面

规模以上企业普法面达到100%,农民普法覆盖面达到70%

2

达到标准得基本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基本分扣完。

住房公积金管

29、公积金归集到位率(%

95

95

95

95

95

95

1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5分,加分不超过1分。

30、公积金扩面任务完成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

达到要求得基本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31、逾期贷款率(‰)

控制在3‰以下

1

达到要求得基本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

考 核 指 标

   

基本分

100分)

   

市开发区

市高新园区

市西区管委会

1

新增道路面积(万平方米)

完成芳桂路,通江路等5万平方米道路建设

完成纬北路、经西延伸段1.5万平方米

完成三江西路道路等工程5万平方米

30

完成的得基本分,未完成考核指标的不得分。

2

新增绿地面积(万平方米)

完成东港服务中心景观绿化、乌垅沟两侧等5万平方米

完成中心区广场3.3万平方米

完成石梁溪南岸绿化8公顷

30

低于考核指标80%不得分,超过80%按比例计分,最高30分。

3

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建筑节能50%的标准,积极推进建筑节能65%标准

完成示范面积2万平方米

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新技术集成示范工程不少于1万平方米

完成示范面积4.5万平方米,其中公建项目1

30

低于考核指标80%不得分,超过80%按比例计分,最高30分。

4

工程建设施工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死亡人数控制在每亿元产值0.11人以内

一票

否决

突破考核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5

维稳工作

不发生建设领域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集体访

10

未发生的得基本分。发生一起赴省集体访扣2分,发生一起赴京集体访扣5分,直至基本分扣完。

 

附件2

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序号

考 核 项 目

   

基本分

评分标准

备注

合计

市开

发区

市高新园区

市西区管委会

柯城区

衢江区

龙游县

江山市

常山县

开化县

1

农民增收

农民人均收入增幅

 

增长7

 

6

每增减2%加扣1

统计年报

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

 

 

 

 

全面完成省下达指标

5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市农办提供

2

农产品加工产值增幅

 

 

 

 

增长15

3

每增减3%加扣1

统计年报

3

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增幅        

 

 

 

 

增长10

2

完成得基本分,每减1%扣0.5

外贸统计数据

4

引进农产品精深加工1000万元以上或现代设施农业500万元以上项目(个)

15

1

1

1

2

2

2

2

2

2

2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市农办提供

5

发展农家乐

新发展农家乐特色村(点)(个)

20

 

 

 

4

4

3

2

3

4

2

每增1个加0.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市农办提供

农家乐经营收入增幅

 

 

 

 

增长20%以上

2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6

粮食生产(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考核粮食播种面积,单位:亩)

 

2700

6898

 

全面完成粮食生产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

5

完成得基本分,县(市、区)考核优秀的加2分,未完成不得分

市统计局、

农业局提供

7

农村沼气工程

新增沼气池(户)

6150

50

50

50

800

1100

1200

1200

200

1500

2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市农业局提供

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个)

759

4

8

8

42

85

215

342

29

26

1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8

绿色特色农业

订单农业

 

 

 

 

订单签约率和签约金额比上年增50%

1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市农业局、

工商局提供

新增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个)

12

 

 

 

2

2

2

2

2

2

1

每增减1个加扣0.5

 

新增绿色食品(个)

18

 

 

 

3

3

3

3

3

3

1

每增减1个加扣0.5

9

农民专业合作社

新增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个)

96

2

2

2

15

15

15

15

15

15

1

每增减1个加扣0.5

10

动植物检疫防疫工作

规模养殖场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100%,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到位率达100%,加拿大一枝黄花清除率达100%,动植检疫防疫经费不低于上年,并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到位

3

完成得基本分,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的不得分

 

 

市农业局提供

11

首届华东农博会

 

 

 

 

筹措落实资金,完成参展任务

5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12

责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建立责任农技推广制度

2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13

村集体经济审计(个)

800

5

10

5

120

170

100

120

120

150

2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14

生态林

业建设

森林防火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扑救人员伤亡事故

3

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一次扣1.5分,火灾发生率低于0.5‰的加1分,出现扑救人员死亡事故不得分

市林业局提供

生态公益林(万亩)

300

 

 

 

14

64

27

70

35

90

1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新建省级以上兴林富民示范乡村(个)

4个乡24个村

 

 

 

1个乡2个村

5个村

4个村

1个乡7个村

1个乡2个村

1个乡4个村

1

每增减1个村加扣0.5

培育笋竹示范基地(万亩)

4

 

 

 

0.4

1.1

1.1

0.55

0.4

0.45

2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新建森林生态休闲项目(个)

6

 

 

 

1

1

1

1

1

1

1

每增1个村加0.5分,未完成不得分

林权制度改革

 

 

 

 

林权交易管理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交易规范,流转后换发证60%以上,制定《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开展业务工作

3

未完成1项扣1分,考核前两名的加2

林地规划调整

(亩)

7000

3000

2000

2000

 

10

完成发展空间拓展涉及林地的规划,建立目标数量内林地的明细清册。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15

水利工作

千库保安(个)

33

1

1

山塘1

2

7

6

6

8

1

3

每增1座加0.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市水利局提供

农民饮用水工程               改善解困人口(万人)

27.26

 

 

 

2.61

4.5

4.6

8.25

3.6

3.7

4

每增减1000人加扣0.5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万元)

2170

250

150

250

200

200

300

300

260

260

2

每增50万元加0.5分,未完成不得分

水产经济(万元)

58000

 

 

 

4250

6900

29300

11400

3300

2850

2

每增减200万元加扣0.5

小流域防灾减灾

按计划完成小流域水情遥测系统维护、管理;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防御小流域山洪灾害预案,并发放明白卡;落实好山区小流域预警员和预警系统设施管理责任制和经费;及时有效组织指挥小流域山洪灾害抢险救灾

3

因组织指挥不力,造成小流域山洪灾害重特大事故的不得分

16

 

国土

工作

垦造耕地(亩)

8000

 

 

 

700

1600

1600

2000

1300

800

3

每增减10%加扣0.5

 

建设用地复垦(亩)

3000

 

 

 

300

550

550

600

550

450

3

每增减10%加扣0.5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各县(市、区)土地利用强度同比提高5%,单位GDP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分别减少4%、3%;市开发区、高新园区新上工业建设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同比提高10%,容积率、绿化率达到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制度

3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市国土局提供

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本辖区80%的乡镇(街道)建立土地违法行为综合防控机制;当年新发生的违法占地不超过新增建设用地的5%;去京赴省的国土资源信访量下降5%以上

2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制订和完善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的编制达100%,并按预案的要求落实防灾抢险的各项措施;辖区范围内不发生地质灾害责任人员死亡事故

3

未完成1项扣1分,发生地质灾害责任人员死亡事故的不得分

17

民政

工作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97%以上的村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60%以上的村实行“自荐海选”

2

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

市民政局提供

农村社区建设

各县(市、区)分别创建10个以上农村社区示范点,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分别创建1个以上农村社区示范点。柯城区、常山县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村达 50%以上

2

每少1个示范点扣0.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5

五保集中供养

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8%以上,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

1

未完成不得分,供养率每超过2个百分点加0.5分,供养标准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0.5

最低生活保障

及时调整低保标准,城镇低保标准达到上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40%,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的60%,做到“应保尽保”,低保补差不少于月人均50

1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金按人均不低于6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年救助金达到预算资金的90%以上

1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灾害救助

每个乡镇(街道)均制订救灾应急预案,每个乡镇(街道)均开展“避灾工程”建设

1

每少1个乡镇(街道)扣0.5

社会福利

实施“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完成省下达指标

1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18

气象工作

基层气象组织建设

 

 

 

 

加强防御气象灾害组织建设,95%以上乡镇(街道)配备气象协理员,山区小流域村及重点气象灾害易发村100%配备气象信息员,组织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2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市气象局提供

19

残联工作

万名残疾人康复工程

10060

20

20

20

1680

1590

1720

1860

1570

1580

1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市残联提供

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奔小康工程

2655

15

15

15

421

440

421

570

379

370

1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推进残疾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100%成立残联,配备专(兼职)理事长,有牌子、有场地、有工作制度,人员、职责、投入三落实

1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残疾人信息档案

建设“数字残联”,加快应用衢州市残疾人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全面详尽采集、录入残疾人信息档案,建立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万名残疾人康复工程、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奔小康工程等数据库

1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说明:1、所有加扣分以该项分值为限。

2、对各地的特色、创新工作并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给予加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现场会加8分,分管领导参加的加3分),当年获省

政府正式发文奖励的加35分(按等级)。

3、各县(市、区)基本分为100分,市开发区、高新园区基本分为66分,市西区管委会基本分为61分,最后统一折算成百分制。

 

 

 

 

 

附件3

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

考 核 指 标

        

基本分(100

评 分 标 准

 

柯城区

衢江区

龙游县

江山市

常山县

开化县

 

()推进社会保险工作

1.增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人)

3000

3000

4500

5000

3500

1000

0.5

未完成不得分;超额完成每增5个百分点加0.5分。加分以本项基本分封顶。

 

2.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万元)

6000

3500

9500

13000

6500

6500

0.5

 

3.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人)

1500

1400

1400

1600

1100

1000

1

 

4.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人)

26500

25000

42000

52000

28000

20500

0.5

 

5.增加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人)

7473

6351

12448

14194

4784

4890

0.5

 

6.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人)

500

200

300

1300

300

200

0.5

 

7.失业保险征缴额(万元)

200

300

450

500

300

240

0.5

 

8.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人)

13400

7500

12500

12500

10800

9800

1

 

(二)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

9.试点县(市、区)参保率达到70%以上(含70%),非试点县(区)参保率达到60%以上(含60%)。

3

 

(三)加强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10.2008年新增被征地人员即征即保。

1

未完成不得分。

 

11.经核定的2004年底前应保未保的被征地人员总参保率达到100%

1

 

(四)强化就业再就业

1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人)

1000

800

3150

3450

2750

2450

1

未完成不得分;超额完成每增5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以本项基本分封顶。

 

1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500

300

1150

1400

1000

900

1

 

 

其中:困难人员

200

100

250

300

225

225

1

 

14.城镇登记失业率(%

4

4

4

4

4

4

1

未完成不得分;每减0.3个百分点加0.2分。加分以本项基本分封顶。

 

15.职业技能鉴定人数(人)

2000

4400

4800

5700

3300

3200

1

未完成不得分;超额完成每增5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以本项基本分封顶。

 

1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人)

4000

5500

5500

5500

4750

4750

1

 

17.再就业培训人数()

失业人员

290

60

240

310

80

100

1

 

被征地农民

100

240

260

280

220

200

0.5

 

创业培训

60

50

80

80

50

50

0.5

 

18.企业技术蓝领培训人数(人)

400

500

700

800

600

500

1

 

19.培养高技能人才 ()

100

150

350

350

230

230

1

 

 

其中:培养新技师

15

20

50

70

40

40

1

 

20.紧缺工种培训人数(人)

1500

3000

4000

4000

3000

2500

1

 

21.培训外省来衢务工人员数(人)

380

380

380

380

380

380

1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22.劳动监察投诉结案率(%)

96

96

96

96

96

96

1

未完成不得分;超额完成每增1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以本项基本分封顶。

 

23.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

91

91

91

91

91

91

1

 

 

(六)切实加大教育投入

 

 

 

(六)切实加大教育投入

 

24.依法保障预算内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

1

未完成不得分;每项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每增5%0.5分。加分以本项基本分封顶。

 

25.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1

 

26.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1

 

27.按不低于省定标准的要求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

1

未完成不得分。

 

28.制定化解义务教育债务的方案,按时完成当年化解任务。

1

 

(七)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

29.学前三年入园率(%

90

91.5

90.4

92.1

91

91

1

未完成不得分;超额完成的每增1个百分点加0.5分。加分以本项基本分封顶。

 

30.小学升初中比例(%

99.8

99.8

99.9

99.9

99.8

100

1

 

31.三残少儿入学率(%

98

98.5

98

98

98

98

1

 

32.初中升高中比例(%

合计

92

93.5

91

94.1

92

92

1

 

普高

50

46.75

45.5

46.6

46

46

0.5

未完成不得分。

 

职高

42

46.75

45.5

47.5

46

46

0.5

 

(八)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事业

33. 柯城、衢江、常山、开化成立独立办学的特教学校,江山、龙游改造提升现有培智学校。

3

 

(九)积极推进教育创强

34.积极推进省教育强镇(乡)创建工作。

/

省教育强镇()总数占该县乡镇总数100%的加1分;当年新创省教育强镇()每个加0.5分。本项最高加分2分。

 

35.巩固创强成果,确保通过省教育强县验收或复查。

/

已通过验收或复查且工作有创新的加1分;当年通过验收或复查的加2分。

 

(十)加强学校安全卫生工作

36.对新产生的危房及时鉴定、上报和改造,确保境内无危房。

1

发现危房、安全隐患的不得分。

 

37.加强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全年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1

未完成不得分。

 

(十一)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

38.校舍维修改造和小规模农村小学调整改造工作

按要求编制项目计划,完成省审定的当年改造计划数。

1

未完成不得分。

 

39.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培训任务

根据省下达的“领雁工程”培训任务,做好培训工作。

1

 

40.送营养工程

资助学生数(人)

2500

6000

2715

13000

4000

7400

0.5

未完成不得分;超额完成每5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以本项基本分封顶。

 

资助费用(万元)

50

120

54.3

260

80

148

0.5

 

41.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

资助学生数(人)

300

800

676

1300

800

600

0.5

 

资助费用(万元)

20

70

32.95

40

30

20

0.5

 

42.名师资源共享工程

资源共享中心

本地名师工作站建成率达到75%以上。

0.5

未完成不得分;超额完成每5个百分点加0.1分。

 

名师课堂上网共享节数

40

30

30

40

30

30

0.5

未完成不得分;超额完成每10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以本项基本分封顶。

 

43.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所)

3

12

3

5

4

14

1

未完成不得分;当年申报后覆盖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的,每增5个百分点加0.5分。加分以本项基本分封顶。

 

44.进一步改善师资条件

按浙政办发〔200422号文件规定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1

未完成不得分。

 

保障市名师、名校长、省特级教师奖励专项经费按时足额发放。

0.5

 

确保农村教师任教津贴按时足额发放。

0.5

 

(十二)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45.加强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确保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全面得到技能等级培训。

1

未完成不得分。

 

46.积极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确保省规定的配套资金到位。

1

 

(十三)深化教体合作,培养优秀后备人才

47.建立教体合作工作保障机制和工作措施:成立教体合作工作领导小组(0.5分),建立每年2次的会议制度(0.5分),制定业余训练工作考评制度(0.5分),制定体育人才输送奖励和竞赛奖励制度(0.5分)。

2

 

48.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练员综合素质:每年制定教练员培训计划并选派3名以上教练员参加市级以上培训(0.5分),引进1名以上专业教练员(1分)。

1.5

未完成不得分;多引进1名专业教练加0.5分。本项累计最高加1分。

 

49.积极开展传统项目以外的特色竞技项目一个,并落实专业教练员。

1.5

未完成不得分。多开展一项并落实专业教练员加0.5分。本项最高加1分。

 

50.积极创建少体校或开设少体班,并正常训练。

/

创建少体校加1分,开设少体班加0.5分。

 

(十四)积极推进文化名市建设,加强图书馆建设

51.图书馆建设

完善设施,落实购书款10万元。

完成图书馆立项、规划工作。

完善设施,落实购书款10万元。

完善设施,落实购书款10万元。

完善设施,落实购书款10万元。

完善设施,落实购书款10万元。

1

未完成不得分。

 

(十五)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

52.各级文保单位得到有效保护,完善文保员队伍,年内未发生文物安全事故。认真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2

 

53.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实非遗普查专项经费,完成非遗普查任务,公布第二批县(市、区)级非遗名录。

2

 

(十六)推进 “2131” 农

村电影放映工程

54.数字电影放映工程

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场次配套补助经费落实到位。

1

未完成不得分。

 

55.农村电影放映(场)

1488(数字558

2448(数字918

2208(数字828

3139(数字1177

1805(数字677

1920(数字720

2

未完成不得分;超额完成每100场加0.5分,最高加分1

 

(十七)加强新农村文化阵地建设

56.制订实施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规划,年内新增20%的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

3

未完成不得分;每超额完成1%0.5分。最高加分3分。

 

(十八)加快文化特色村建设

57.市级(个)

3

3

3

4

4

3

1

未完成不得分;获每1个省级及其以上文化示范村加0.5分。最高加分2分。

 

58.县级(个)

10

15

14

15

14

12

1

 

(十九)加快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完成广播电视基础网络发展计划

59.行政村广播村村响总数

316

504

432

555

329

449

1

未完成不得分;每项每超额完成50%0.2分。每项加分不超过本项基本分。

 

60.20户以上自然村有线电视联网率(%)

100

100

91.10

96

95

100

1

 

61.新增调频广播数

1000

2000

2000

1000

2000

2100

1

 

62.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

78

70

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