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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时期我市农村居民收入分析

作者: 佚名    来源:衢州市统计局    日期:2006年12月04日    访问次数: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工作重心,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扶持力度,引导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深入开展“万民农民素质工程”,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使农村经济保持了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十五”期间,成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最快,乡村面貌变化最大,也是我市“三农”投入最多、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五年。据对全市178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2005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4850元,比2000年增加1901元,增长64.5%,年均增长10.5%(见图一);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0.5%,年均增长9.9%。
一、我市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特点
(一)“十五”期间收入增幅总体上比“九五”期间稳定。1997年以来,因农产品供给由结构性过剩转向全面过剩,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农业增产不增收的问题变得十分突出。“九五”期间,我市农村居民收入增幅呈现了高台跳水的态势,出现持续快速的下滑,从1995年的34.4%下跌至1996年的19.2%、1997年的10.5%、1998年的6.6%和1999年的7.5%;受柑桔冻害影响,2000年更是跌入谷低,增幅仅为3.1%。由于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跌宕起伏,增幅时高时低,一直不很稳定,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绝大部分来自于非农收入的增长。“十五”期间,随着“万名农民素质工程”的深入实施,农村二、三产业的日渐发展,以及外出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我市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触底反弹,步入了稳定快速的增长期。我市农村居民收入增幅从2001年开始出现回升,当年达到了10.2%,并连续五年持续保持在10%左右(见图二)。从总体上看,“十五”期间是我市农村居民收入增幅最稳定的五年。
(二)“十五”期间我市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00年以来,我省农村居民收入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势头,从2000年到2005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4254元增加到6660元,增长56.6%,年均增长9.4%;而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从2949元增加到4850元,增长64.5%,年均增长10.5%,“十五”期间年均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1个百分点。我市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从2000年的只占69.3%,提高到2005年的72.8%,农民收入差距缩小了3.5个百分点。
(三)收入非农化趋势明显。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出现了较大的变化,非农收入增加成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支柱,同时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也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2005年,我市农村居民来自非农收入(包括工资、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的收入)人均为2920元,比2000年增加1382元,增长89.9%,年均增长13.7%。在非农收入中,来自第二产业的收入人均为983元,比2000年增加656元,占纯收入比重为20.3%,比2000年提高了18.2个百分点;来自第三产业的收入人均为1211元,比2000年增加726元,增长60%,占纯收入比重为39.9%,比2000年提高了15.3个百分点。其它收入人均345.6元,比2000年下降0.3%,占纯收入比重为7.1%。我市农村居民纯收入中的60.2%来自非农收入,比2000年提高了8.1个百分点,是我市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05年,我市农村居民收入,呈现出“三、一、二”的分布格局(见图三)。
       
(四)工资性收入成为主要增长点。2005年,我市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人均为2398元,比2000年增加1207元,增长了1倍以上,年均增长15.0%,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3.5%。其中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人均为1221元,比2000年增加664元,增长了1.2倍;从本地企业得到的收入人均为869元,比2000年增加604元,增长了2.3倍,从本地企业劳动得到的收入增幅开始超过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增幅。主要原因有二个方面:一是“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园区建设得到空前拓展和发展,私营企业的不断入驻,数量不断增加,规模日渐扩大,吸纳了大量的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使我市农村居民从中相应增加了收入;二是市委、市政府将发展劳务经济作为一项富民工程来抓,全市上下积极做好农村居民的素质培训、技能培训,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打下了基础,外出务工人数不断急剧上升。“万名农民素质工程”的实施,既提高了农村居民的技能素质,又提升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档次和收入水平;而我市二、三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也有效地吸纳了大批经过素质培训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五)家庭经营纯收入稳定增长。2005年,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为2106元,比2000年增加696元,增长49.4%。其中:非农业(二、三产业)经营纯收入人均为522元,比2000年增加175元,增长50.6%;农林牧渔业等第一产业经营纯收入人均为1584元,比2000年增加520元,增长48.9%。第一产业经营纯收入占全部纯收入的比重为32.7%,虽比2000年的36.1%下降了3.4个百分点,但其依然是我市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主要得益于近年来国家的扶农惠农政策(如取消农业税、种粮大户补贴等)的兑现,粮食、蔬菜等大宗农产品出售量的增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带动毛竹等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渔产品产量和价格的稳中有升,使农户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的纯收入稳定增长。
二、我市农村居民增收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十五”期间,虽然我市农村居民收入平稳增长,但也应该看到,收入的增长基础并不稳固,我市农村居民收入在全省各市之间、农村居民之间、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一)我市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存在许多制约因素
一是增收的基础不够牢固。从农业产业看,2005年农资价格普遍上涨,农业生产成本持续增加,柑桔受冻害严重,粮食大幅减产,生猪价格开始回落。农业生产投入增加而农业效益不高,抗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仍然较弱,而国家惠农减免、补贴政策已基本给足;加之我市属欠发达地区,财政用于支持农业的资金虽然增长较快,但总量比较有限。因此,农业增收的长效机制仍需较长一段时期才能建立健全,2006年农民增收的难度仍较大。
二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我市农民增收的贡献不够明显。农业结构的调整无疑对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提供了途径,但从近年来的实际效果看,其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不大。由于土地资源稀少,经营分散,农业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程度不高,限制了种植业结构调整,形不成规模效益。
三是劳动力素质制约农村居民的就业程度。农业增效的关健在于农产品更新和科技应用,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由传统农业向优质高效农业转移,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农村非农产业已从过去的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提升型转移,全面实施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这些都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是目前我市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与新的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
四是农资及涉农服务价格过高削弱了农民增收效果。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过快增长抑制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产品价格提高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力度,体现出了成本对增收的负向性。2005年,我市农村居民购买生产资料支出比上年增长了21.5%,化肥及农业用饲料价格分别比上年上涨了13.2%和23.4%,远高于家庭经营收入和总收入的增速。另外,水、电费及一些涉农服务收费价格也有明显的上涨。生产资料及服务性价格上涨直接增大生产成本,抵消收入,降低了生产效益,甚至可能导致增产不增收的尴尬局面。
(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不平衡现象较为突出
一是我市农村居民收入与全省各市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2005年,全省十一市中人均纯收入增幅最高的舟山达15.4%(绝对值为7190元),其次是嘉兴为14.4%(绝对值达8007元),毗邻的金华是9.9%(绝对值为5516元),而我市增幅仅位居第9位(高于丽水127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是嘉兴(8007元),最低的是丽水(3572元),毗邻的金华为5516元。2005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虽比丽水多1278元,但比最高的嘉兴少3157元,也比金华少666元,只有嘉兴的60.6%和金华的87.9%。
二是我市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区域性差异较大。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资源地理条件的差异,农村居民收入地域性差异十分明显。经济相对比较发达、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比经济相对欠发达、基础条件相对不理想的县(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850元)的分别有江山市(5594元)、柯城区(5306元)、龙游县(4957元),而常山县(4569元)、衢江区(4510元)和开化县(4338元)则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最低的开化县仅为江山市的77.5%,人均收入差距高达1256元。
三是在农村居民各收入层次的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农户之间高低收入户差距继续扩大。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从2004年的0.3082扩大到2005年的0.3392,各层次收入结构情况为:人均纯收入在500元以下低收入户比重为2%;收入在500-1000元之间收入户比重为1%;收入在1000元-2000元之间收入户比重为9%;2000-4000元之间收入户比重为33%;4000-5000元之间收入户比重为14%;5000元以上高收入户比重为41%。依此推算全市农村已有24.5万户、80.8万人登上高收入阶层;但仍有5.9万户、1.8万人位居低收入群体。
如果按人均纯收入水平将所有的家庭划分为五等分,结果显示:2005年收入最高的20%家庭人均纯收入高达10098元,比上年增加875元;年收入中上的20%家庭人均纯收入为5933元,比上年增加530元;年收入中等的20%家庭人均纯收入为4373元,比上年增加288元;年收入中下的20%家庭人均纯收入为2204元,比上年减少898元;年收入最低的20%家庭人均纯收入仅为1599元,比上年减少137元。2005年贫富“两极”收入之比为6.32:1,比2004年的5.3:1有明显的扩大,收入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又扩大了1012元,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之间人均纯收入差距高达8499元。
四是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拉大。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小城镇建设力度的加大,农村经济市场化的提高,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然而,相对于城镇居民而言,我市农村居民收入的水平仍较低,“十五”期末仅相当于城镇居民1994年的收入水平。从2000年到2005年的5年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由7592元增加到13006元,名义增幅为71.3%,年均增长11.4%;农村居民收入由2949元增加到4850元,名义增幅为64.5%,年均增长10.5%。农村居民收入与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已由2000年的1:2.57,2003年的1:2.53,变化到2004年1:2.58和2005年1:2.68,我市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仍有所扩大。如果考虑到城镇居民的隐性收入,则城乡收入差距更大。
三、促进农村居民增加收入的几点建议
1、继续从政策上加大对农民增收的支持力度。“十一五”期内,要把“十五”期间制定的一系列惠农政策抓紧抓实抓好,要把所有利农政策不折不扣地施惠于农村、农业和农民。关键是抓落实,做到位。要从财政上保证各项政策的落实,向“三农”倾斜的力度还要增强,范围还要扩大,不仅要涉及农业生产,还要涉及农民生活。同时,要做好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效率。通过公共财政反哺农业,促进农民增效增收。
2、促进农村人口有序流动和劳动力转移。同时加强农村人口有序流动,是经济资源合理配置的需要,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根本措施。事实证明,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已经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上起到了显著的作用。2005年我市农村居民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比上年增长8.6%,占总收入的比重达25.2%,提高了5.4个百分点;在增收的436.2元中,22.1%来自外出务工收入。为此,要坚定地实施“三大战略”,以工业化、城市化为原动力,大力发展工业经济和城市经济,也要促进农村工业向园区集中,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产业联动力、城乡互动的发展机制。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逐步消除劳动力流动的种种障碍,不断加快农村劳动力向本地和外地转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机制,继续深入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训练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劳动素质、工作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使大量农村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使劳务经济成为拓宽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3、继续深入推进城市化进程。必须做到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并举,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城镇网络体系,并通过招商引资、借力发展和特色竞争,加快工业立市步伐,促进农村人口、经济要素向中心城市和城镇集中。在当前第一产业不可能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和收入的情况下,耕地以外的非农产业领域将为未来农村居民增长拓展新的空间。事实证明,农村居民向非农产业的转移近几年已成为增收的重要途径,为缓解城乡差距扩大所带来的各种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2005年我市农村居民在本地企业中劳动得到的收入比上年增长21.3%,占总收入的比重提高了13.7个百分点,对增收的贡献率高达35%。因此,我们认为发展农村小城镇是缩小城乡生活质量差距的有效途径,可以给农业劳动力就业转移提供条件,可以加快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进程,带动农村居民收入的稳步增长。
4、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有利于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要按照中央关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逐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补偿政策,增强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循环农业,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要以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为载体,继续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乡村康庄工程、千里清水河道工程、农民饮用水工程、农村改水改厕和农村社区道路硬化、卫生洁化、环境绿化、路灯亮化等建设,努力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条件,优化农村发展环境。
5、加强对农村市场的培育和监管。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离不开市场。要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建议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规范农资市场,防止乱涨价,制止假冒伪劣产品害农坑农;二是规范涉农服务项目,控制物价过快增长,保护农民利益;三是建立壮大农村信息市场,为农民提供供求、价格、流通的全方位信息。规范劳动力市场,避免农民外出从业的盲目性,防止上当受骗。在信息市场建设上,政府应当在财力、人力、机构、网点等方面发挥优势,为“三农”提供低价有偿或免费的服务。通过信息市场的建立和运作,化解农民闯市场的风险,增强农民驾驭市场的本领,提高农民通过市场创收的能力,从而保证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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