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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5日起降低涉企服务收费 免收房产交易手续费

作者: 岳德亮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08年11月20日    访问次数:

  新华网杭州11月19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物价局日前决定,为减轻企业负担,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从今年11月25日起,将降低一批涉企服务收费标准,暂行一年,同时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涉企服务收费将实行政府“管制”。

  浙江省物价局此次降低的收费项目包括:工商管理部门所属的企业登记代理服务机构代办企业法人开业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营业单位开业登记、注销登记、变更登记、企业年检登记、境外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服务收费;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涉及企业的档案保管服务收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收费;会计师事务所为重组、改制、清算企业提供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企业注册资本验资服务收费;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涉及企业重组、改制、清算、抵押的评估服务收费;税务代理服务机构为企业代理涉税登记、申请核实纳税资格、代理纳税申报服务收费;环境影响咨询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环境影响咨询服务收费;环境监测机构为企业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收费。从11月25日起,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一律按照原有规定的基准收费标准的70%执行。

  同时,取消企业登记资料查询费;房地产交易机构对企业重组、改制、清算过程中办理房产交易手续的,免收房产交易手续费。涉及企业的其他房产交易服务收费则一律按照原有规定的基准收费标准的70%收取。

  浙江省物价局还表示,对目前未列入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服务收费,企业反映强烈的,将实行政府定价或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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