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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建筑业企业发展奖励政策调整

作者: 吴新波    来源:衢州日报    日期:2008年11月04日    访问次数:

        记者昨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衢州市建筑业企业发展奖励政策》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日下发施行。

  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建筑业完成产值85.45亿元,同比增长57%,预计全年可超150亿元;产值超亿元企业26家,比去年同期增加14家;建筑业企业上缴税金2.3亿元,同比增长60%。

  奖励范围调整为市本级建筑业企业。除优质工程奖外,奖励政策还新设了企业升级奖、拓展市外市场奖、财税贡献奖、做大做强奖和人才引进奖等5个奖项。升特级企业资质奖励50万元,升一级总承包企业资质奖励20万元,升一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奖励10万元。市外完成产值1亿元并比上年增长2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市外完成产值超过1亿元,每增加5000万元的,再奖励2万元,上不封顶,同时对当年完成境外工程营业额100万至500万美元和500万美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20万元。对在市本级完成税收100万元至200万元、200万元至300万元、300万元至400万元、400万元至500万元和5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对取得一级资质、年产值达到5亿元至10亿元和10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10万元和20万元。对引进市外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在市本级企业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每引进一名奖励企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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