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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第二自来水厂改建工程

作者:    来源:市招投标中心    日期:2008年10月14日    访问次数:
  衢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的衢州市第二自来水厂改建工程(批文号:衢市发改发[2008]128号)已批准建设,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规模:5万吨/日给水厂改建工程,总投资额约为1000万元。
  2、招标范围:(1)衢州市第二自来水厂改建工程施工监理;(2)衢州市第二自来水厂改建工程。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衢州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市政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项目。
  4、工程报名时需递交:①企业介绍信;②外地进衢企业备案登记证(办理登记证电话:0570-3899338);③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④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配备清单(清单内容必须已入库),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监理只需递交①、③、④。[企业必须进入市招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作手册<外省无须提供>,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凭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报名、资格预审及投标时已入库的资料无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务必于报名截止日前一天前到市招管办招投标监管处420室(电话:0570-3890063)办理相关手续]。
  5、各工程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1) 0.6 万元整;(2) 20 万元整。交纳地点: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4室(电话:0570-3891163);交纳方法:保证金必须从衢州市招投标管理系统中备案帐户汇出,只能采取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银行汇票两种方式交纳。采取支票形式的,转帐支票必须是该投标企业所开;采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该投标企业自用帐户汇出。开户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帐号:1209270029200060432;开户单位: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6、投标申请人于2008年10月7日~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最后一天截止到16:00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四楼413室(荷花西路109号)报名,联系电话:0570-3899063。报名后直接到衢州市招投标中心409室(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文件[监理招标文件600元/份(人民币);工程施工资格预审文件45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7、本工程遵循衢招管办发{2006}10号文件执行。
  衢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傅先生  电      话:  0570-3044309
  衢州市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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