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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龙游县21省道龙葛线路面大修、灾后路面改造及46省道兰贺线路面大修工程项目已由衢州市公路管理处(衢市公路[2008]55号、衢市公路[2008]68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与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强制性条件详见衢州市招投标网(http://www.qzztb.net)。
2.本项目投资额约6000万元。招标分施工(L1)和监理(J1)2个合同段。实施路段:21省道龙葛线路面大修工程项目,全长14.5 km,技术标准一级和二级;46省道兰贺线路面大修工程项目,全长3.9Km,技术标准二级, 沥青混凝土路面350Km2。施工内容为全部路基、桥涵、路面、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
3.企业及项目经理要求:① 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公路二级及以上资质;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具有同类公路工程监理经历、业绩和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4.工程报名时需递交:①企业介绍信;②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③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配备清单(清单内容必须已入库)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或签字)。[企业必须进入市招管办招投企业信息库(库内资料至少包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作手册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凭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报名、资格后审及投标,入库资料无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务必于报名截止日前一天前到市招管办招投标监管处420室(电话:0570-3890063)办理相关手续]。
5.各工程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施工标叁拾万元整,监理标叁万元整。交纳地点: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4室(0570-3891163);交纳方法:只能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两种方式。采取支票形式的,转帐支票必须是该投标企业所开;采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该投标企业自用帐户汇出。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帐号:1209270029200060432;开户单位: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6.申请人于2008年5月22日至2008年5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最后一天截止到16:00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衢州市招投标中心4楼413室(市区荷花西路109号、联系电话0570-3899063)报名。报名后直接到衢州市招投标中心409室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龙游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龙游县城衢龙路119号
邮 编:324400
电 话:0570-7024621
传 真:0570-7024623
联系人:丁宇平
龙游县公路管理段 衢州市招投标中心
二○○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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