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市告字[2008]第05号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2008年5月16日以拍卖方式出让衢市储出(2008)1号、2号和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期(年) 建设时间(年) 起叫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m2)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衢市储出(2008) 1号 浮石路以东、书院东路以北、府东街以西 110000 住宅用地 ≤1.4且≥1 ≤27.5% ≤154000 ≤45 30% 保留规划范围内现有的编号为1-18号樟树 70 3 26000 6000 衢市储出(2008) 2号 雅仕路以北、府东街以西 7479 住宅用地 ≤1.14且≥1 ≤19.0% ≤8526 檐高≤19.3 ≥25% 70 2 1000 250 衢市储出(2008) 3号 浮石路以东、西安路以北 3271 商住用地 ≤2.24且≥1 ≤47.1% ≤7327 m2其中营业房面积1493 m2 檐高≤16 ≥17.7%其中集中绿地面积579 m2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5 1200 300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贰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可参加衢市储出(2008)1号地块拍卖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衢市储出(2008)2号、3号地块拍卖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非衢州市本级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州市本级(不含柯城区、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30日至2008年5月14日,到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电话:0570-3862433)和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科(0570-3891703)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13日至2008年5月14日到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四楼土地交易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4日下午4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5月15日下午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5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中型会议室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衢市储出(2008)1号拍卖地块内的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的面积所占住宅比重不低于40%。 衢市储出(2008)2号、衢市储出(2008)3号拍卖地块内的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的面积所占住宅比重不低于70%。 2、拟建的位于浮石路以东、书院东路以北的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7696.5㎡,公共停车场内需配置面积不少于54㎡的停车场管理用房及一座不少于40㎡公厕(详见停车场建设要求、公厕设施配置要求),停车泊位不少于100个,公共停车场由衢市储出(2008)1号地块竞得者建成后全部无偿交给政府,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3、衢市储出(2008)3号地块配置一座不少于40㎡公厕(详见公厕设施配置要求),由衢市储出(2008)3号地块竞得者建成后无偿交给政府。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0570-3862433 0570-3862447 0570-3891703 联 系 人:梅卫仙 周玲玲 开户单位:衢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行和账号:衢州市农行营业部,302799901040000105; 衢州市中行营业部,880009451708093001; 衢州市建行营业部,330683500012618800923; 衢州市工行营业部,1209210009049019786。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中国地产投资网www.cnestrte.com、衢州招投标信息网www.qzztb.net和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quzgt.gov.cn查询。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