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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衢市告字[2007]第17 号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年08月23日    访问次数: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市告字[2007]第17 号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2007年9月13日以拍卖方式出让白云超市、西区蓝天花苑(二期)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建设时间(年)

起叫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m2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白云超市

白云路以西,须江路以南

17174

 

商业、商务办公

≤3.2且≥2.33

≤50%

≤55000且≥40000

≤60

≥10%

40

3

1400

800

西区蓝天花苑(二期)

白云北大道东侧,亭川路北侧

135819

商住用地

≤1.3且≥1

≤28.5%

≤176565

≤38.5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4

16000

60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在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8月27日至2007年8月31日,到衢州市西区管委会内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西区分局(电话:0570-3017209)和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科(0570-3899067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9月10日至2007年9月11日到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四楼土地交易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11日下午5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9月12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9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中型会议室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西区蓝天花苑(二期)内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的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50%以上,不足部分在城市其他地块中平衡。

2、                 白云超市超市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超市部分需整体经营,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衢州市西区管委会内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西区分局、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0570-3017209    0570-3891703   

联 系 人:毛晓星     李炜    

开户单位:衢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行和帐号:衢州市农行营业部,799901040000105

衢州市中行营业部,880009457708093001;

衢州市建行营业部,2618800923;

衢州市工行营业部,1209210009049019786。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衢州招投标信息网www.qzztb.net和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quzgt.gov.cn查询。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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