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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市告字[2007]第17 号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2007年9月13日以拍卖方式出让白云超市、西区蓝天花苑(二期)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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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建设时间(年) |
起叫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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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m2) |
建筑高度(m)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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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超市 |
白云路以西,须江路以南 |
17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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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商务办公 |
≤3.2且≥2.33 |
≤50% |
≤55000且≥40000 |
≤60 |
≥10% |
40年 |
3 |
140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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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蓝天花苑(二期) |
白云北大道东侧,亭川路北侧 |
135819 |
商住用地 |
≤1.3且≥1 |
≤28.5% |
≤176565 |
≤38.5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4 |
16000 |
60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在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8月27日至2007年8月31日,到衢州市西区管委会内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西区分局(电话:0570-3017209)和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科(0570-3899067)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9月10日至2007年9月11日到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四楼土地交易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11日下午5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9月12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9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中型会议室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西区蓝天花苑(二期)内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的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50%以上,不足部分在城市其他地块中平衡。
2、 白云超市超市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超市部分需整体经营,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衢州市西区管委会内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西区分局、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0570-3017209 0570-3891703
联 系 人:毛晓星 李炜
开户单位:衢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行和帐号:衢州市农行营业部,799901040000105
衢州市中行营业部,880009457708093001;
衢州市建行营业部,2618800923;
衢州市工行营业部,1209210009049019786。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衢州招投标信息网www.qzztb.net和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quzgt.gov.cn查询。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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