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以社会化、专业化、项目化的志愿者结对帮扶形式,协助配合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服务工作,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现面向全区公开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阳光行动”志愿者,具体招募信息如下:
一、服务时间:2008年9月——2009年12月
二、服务地点:衢江区
三、服务内容: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开展思想引导、心理疏导、法律服务、文化教育、就业导航和困难帮扶活动。
四、招募条件:
1、年满20周岁;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心社区矫正工作,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沟通交往能力;
4、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有相关的资质证书或证明;
5、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思想教育方法;
6、身体健康。
五、重点招募对象:
1、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从事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
3、高等院校的专业在校高年级学生;
4、政法、教育、医疗系统有法律、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特长的退休干部、教师、医生;
5、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在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员;
6、具有相应法律、心理专业知识的专职青少年工作者;
7、技能培训师;
8、社区、村(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骨干;
9、能够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帮助的其他人员。
六、招募人数:60名
七、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及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志愿者协会将统一进行审核、筛选、管理、培训和考核。
八、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0月底。
九、联系人:陈水龙,联系电话:3838129,664803,邮箱地址:33chen66@163.com。
共青团衢州市衢江区委员会
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
2008年9月10日
附件1
社区矫正阳光行动志愿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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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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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1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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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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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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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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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擅长从事的项目前打钩(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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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引导 □ 心理疏导 □法律服务
□文化教育 □ 就业导航 □困难帮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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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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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加服
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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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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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所在街道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