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 市人大 市政府 市政协
 
繁體版 English
 
 

关于要求全面落实《规定》,加大对乌溪江库区的扶持力度(第21号)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年02月16日    访问次数:
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建议内容
关于要求全面落实《规定》,加大对乌溪江库区的扶持力度(第21号)
领衔代表
陈金友
答复反馈情况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一、关于加大《乌溪江环境保护若干规定》的宣传问题。市环保局专门编印了《乌溪江流域环境保护法律汇编》1000多册,并利用世界环境日、法律宣传周等时机,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二、关于生态补偿机制问题。省人大专题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汇报。据了解,具体的补偿办法省里即将出台。三、关于制定具体帮扶规划问题。我市坚持堵疏结合,按照“搬得下、稳得住、富得起”的要求,大范围、多形式地推进高山、深山、库区、自然灾害频发区农民下山脱贫工作。从2005年开始到2010年,计划从库区迁出常住人口1.5万人,积极利用产业政策,将乌溪江流域确定为绿色特色农产品保护区,大力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鼓励重点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茶叶、食用菌、特禽等农产品。四、关于建立乌溪江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问题。我市在生态建设和污染整治方面均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乌溪江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五、关于集镇的环保规划问题。结合生态示范乡镇的建设,积极引导各乡镇开展保护规划编制。六、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问题。2004年初,市政府下发了《衢州市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针对乌溪江库区的畜禽养殖问题,衢江区专门编制了库区畜禽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目前已开展整治工作,争取到2007年前,使乌溪江库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七、关于企业的整治问题。近两年,我市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对库区的工业污染进行了整治,开展了竹造纸企业和竹料腌塘专项整治工作,消除了直接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一大污染隐患;在整治过程中,给予有关企业一定的补助。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返回上一页】   【关闭窗口】
|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访问统计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隐私声明 | 网站评价 | 网站地图  |
衢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衢州市电子政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00051号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