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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明确城关镇职能问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关镇的发展问题。市委五届二次全会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对进一步明确城关镇职能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下步要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改变城关镇建制,加大力度推进撤城关镇设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减少管理层次,形成合理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同时按照“三强化、三弱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城关镇职能,即强化其对辖区内社会经济的规划、协调、服务职能,弱化直接参加生产经营的职能;强化城乡统筹发展和城市管理职能,弱化传统单一农业管理职能;强化公益事业发展职能,弱化事务性和技术性职能。
二、关于财政管理体制问题。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各县(市)已陆续对乡镇财政体制作了进一步完善,实行了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以更加适应乡镇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由于我省对市、县(市)实行的是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因此,县(市)是否继续调整与乡镇(包括与县(市)所在地城镇)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应由各县(市)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统盘考虑,统筹研究解决。
三、关于公共安全防控体系问题。随着城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各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多,因此,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构建违法犯罪打击体系、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和社会矛盾控制体系,从而建立起全方位、多时空、跨部门的城市公共安全防控网络,以有效应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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