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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柯城区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向社区居民、单位和经营户收取的“城市公共卫生费”(规范名称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属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由省物价局授权市政府定价,并由市物价局承担具体工作,该项目的价格制定或调整,应执行听证会制度。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工作,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职能加强公益性用房配套的意见》(衢委发〔2004〕53号),明确增加资金投入,适当提高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和公共卫生费标准。从长远来看,解决社区公共卫生费收费难的问题,关键是要建立和规范物业管理制度,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择优选取专业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只有通过建立和规范物业管理制度,并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争取社区绝大多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区保洁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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