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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9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2条第5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下列驾驶人超过有效期9个月逾期未换证,至2008年4月份将被注销,请尽快到衢州市车管所或户籍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换证手续,否则将依法予以注销。
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07年12月25日
2008年4月逾期未换证查询结果.xls 2008年4月逾期未体检.xls 驾驶证注销公告(07.11.27-07.12.24).xls 满分停止使用(2007.11.28-12.24).xls 满分学习通知(至2007.12.2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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