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5-154375 成文日期: 2025-0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19日拟对浙江大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5万吨镭射包装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9 16: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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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大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5万吨镭射包装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 1.5万吨镭射包装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经济开发区新安片区

建设单位:浙江大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浙江大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27000万元,在开化县购置土地40亩,引进国际先进生产设备,打造现代化厂房,实现1.5万吨镭射包装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以满足客户的需求。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经济开发区新安片区。厂区东侧为浙江渴可速饮品有限公司;南侧为城市交通干线城白线;西侧为空地,北侧为浙江泰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见下表: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环境

DA001/(调配废气、投料废气、涂布烘干废气、复合烘干废气、RTO废气)

非甲烷总烃、乙酸酯类、臭气浓度、颗粒物、TVOC

调配废气、投料废气、涂布烘干及复合烘干、RTO废气经整体密闭集气收集后经蓄热式热力焚烧(RTO)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食堂油烟

油烟

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

厂内

非甲烷总烃

合理布局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

厂界

非甲烷总烃、乙酸酯类、臭气浓度

/

地表水环境

DW001/生活污水

CODCr

氨氮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开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设备清洗废水

COD、SS

回用至水性涂料配料,不外排

声环境

生产设备

噪声

减震、隔声等措施

电磁辐射

/

/

/

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废包装物、废抹布、废拖布、废液压油、废真空油、油性漆渣、废耐火材料、废蓄热体、废油桶、含油废劳保暂存在危废暂存间,面积约20m2,位于厂区西南侧厂房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一般包装物、废蒸发舟、不合格产品、水性漆渣存放至一般固废仓库20m2位于厂区西南侧厂房内定期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储存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危废暂存间采取三防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项目污水处理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土壤污染。厂区应划分为非污染区和污染区,污染区分为一般污染区、重点污染区及特殊污染区。非污染区可不进行防渗处理,污染区则应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位于开化县经济开发区新安片区,且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须设置相应保护措施。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加强各车间防泄漏、火灾和爆炸等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2、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渗建设事故池及配套管网,发生事故时可将事故废水截留

3、及时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吴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