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5-154079 成文日期: 2025-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1日拟对浙江富士特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硅油及乳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1 09: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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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30000吨硅油及乳液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智造新城念化路51号

建设单位:浙江富士特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富士特公司拟总投资9000万元,在厂区空地上新建甲类车间和甲类、丙类仓库,并对厂区现有合成车间进行改造;购置反应釜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2500吨氨基硅油、1500吨聚醚硅油、2000吨氨基聚醚硅油、1000吨环氧硅油、2000吨大分子乙烯基硅油、1000吨大分子羟基硅油、15000吨硅油复合乳化硅乳液和5000吨乳液聚合硅乳液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中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中提及的大分子苯基硅油和硅树脂,本次项目不进行建设和生产。项目达产后年新增产值38800万元,利税2172.2万元。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1)项目工艺废水仅产生于大分子羟基硅油的水解反应+分层工序;公用工程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废水、洗桶废水、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废水排放量约为1.5万m3/a。本项目实施后新建处理能力为100m3/d、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AOBR”的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2)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三甲胺、二甲醚、甲醇、异丙醇、醋酸、硫酸雾、氯化氢和氨气。本项目新建3套废气处理装置,其中合成车间设置有1套废气处理装置,各产品反应过程废气采用冷凝+酸吸收+碱吸收预处理,产品大分子羟基硅油压滤过程废气采用酸吸收+碱吸收预处理,产品硅油复合乳化硅乳液生产过程废气、产品乳液聚合硅乳液计量包装过程废气和物料投料废气采用水吸收预处理,上述废气经预处理后一并采用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1高空排放,设计风量为4800m3/h;甲类车间设置有1套废气处理装置,各产品生产过程废气采用冷凝+酸吸收+碱吸收预处理,物料投料废气采用水吸收预处理,上述废气经预处理后一并采用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2高空排放,设计风量为2600m3/h;污水站和危废暂存库设置有1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工艺为“氧化喷淋+碱液吸收”,废气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3高空排放,设计风量为3400m3/h。(3)项目固废主要为各类危险废物(包括废白土、废活性炭、有毒有害物质包装物和废水处理物化污泥)及一般固废(废滤渣、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树脂、一般废包装物和废水处理生化污泥)和生活垃圾。本项目实施后拟新建1个位于厂区东南侧、占地面积30m2的危废暂存库用于危险废物的暂存,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依托现有1个位于厂区东北侧、占地面积1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库对项目产生一般固废进行暂存,处置方面废滤渣和一般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生化污泥委托处置,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树脂由设备供应厂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周围环境能维持现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预测结果表明,正常排放下污染物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符合导则要求,根据导则(HJ2.2-2018)可判定项目废气排放不降低周边大气环境质量。该项目在正常生产时恶臭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企业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清越环保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直接外排河道,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当出现事故性排放时,事故排放的废水接入事故排放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后,重新处理达标处理。因此,事故排放时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清越环保污水处理厂基本无影响。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建成后,设备噪声经过屏障衰减、距离衰减,及采取相关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南、北、西三面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和东面满足4类标准要求。项目固废主要为各类危险废物(包括废白土、废活性炭、有毒有害物质包装物和废水处理物化污泥)及一般固废(废滤渣、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树脂、一般废包装物和废水处理生化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滤渣和一般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生化污泥委托处置,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树脂由设备供应厂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废产生后经厂内暂存后外运处置。从危废的厂内暂存、运输及处置方面分析,项目只要落实本次评价提出各类措施,产生的固废尤其是危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88422

通讯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