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23E/2025-153654 | 成文日期: | 2025-07-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反馈说明 | ||
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7月8日,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就《衢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在征集时间内整合了4条意见反馈。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征求意见汇总表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9日
附件
征求意见汇总表
序号 | 征求意见反馈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1 | 一类区域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时间段延长,增加了停车费用。 | 采纳 | / |
2 | 部分停车设施免费停车时长太短,如城市道路公共泊位、公立医院等。 | 未采纳 | 1.本次免费停车时长设置综合考虑了老百姓办事需要、停车管理需要、周边地市情况等多方因素确定。经批准收费的城市道路公共泊位免费停车时长已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政府投资停车场免费时长按不同区域分别延长;公立医院免费停车时长在全省范围内已属于最长时间。 2.文件中的收费标准均为最高标准,停车场所经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优惠措施。 |
3 | 免费时间不应计入连续收费时间。 | 未采纳 |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文件规定,机动车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应当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
4 | 将巨化划入停车收费三类区域不合理,建议重新评估巨化的区域特性,暂停或调整该区域停车收费政策。 | 未采纳 | 本轮停车区域划分综合考虑各片区区域交通流量、停车管理等需要多方因素后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