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5-153576 成文日期: 2025-07-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4日拟对浙江天硕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2000t/a碳酸亚乙烯酯纯化智能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4 09: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新增年产12000t/a碳酸亚乙烯酯纯化智能化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华荫路9号

建设单位:浙江天硕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投资6032万元,在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华荫路9号浙江天硕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实施新增年产 12000t/a 碳酸亚乙烯酯纯化智能化技改项目。在原有3000吨/年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本次新增 12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纯化能力(纯化不涉及化学反应,涉及三乙胺中和氯化氢的过程,中和生成的三乙胺盐酸盐作为危废处理),最终形成碳酸亚乙烯酯产能15000吨/年。改造的内容是甲二车间增加脱轻塔进行提纯脱轻,增加分子蒸馏塔、降膜蒸发等设备进行进一步纯化,在结晶车间增加结晶提纯塔进行精制提纯至合格产品,在危化品罐区增加一只成品罐用于储存成品碳酸亚乙烯酯。本次将购置的碳酸亚乙烯酯粗品(含量 92%)通过纯化工艺精制为合格品99.99%以上,提纯的过程不涉及化学反应。该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年产值 4.5 亿元和税收4000万元。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遭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生产工艺废气经收集后经过“冷阱+冷凝+酸洗+二级碱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储罐废气经“冷凝+酸洗+二级碱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一并由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纳管至衢州市清越环保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乌溪江。 噪声:① 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高效的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维修;② 生产时尽量关闭门窗;③ 将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布置于生产车间中部,设备进行减振消声防护措施;④ 合理布置生产设备;⑤ 厂房四周加强绿化。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88422

通讯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