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5-153925 成文日期: 2025-07-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23日拟对江山市峡英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哒河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23 17: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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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市峡英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哒河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3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省哒河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市江山市碗窑乡、塘源口乡

建设单位:江山市峡英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工程整治河道长度21.338千米,生态化改造堤岸26.973千米,生态改造堰坝48座,修复滩地10万平方米,清淤疏浚河道15.74万立方米,建设美丽池塘7座、水文化节点4个,打造亲水节点19个,新增过水汀步3座,改造水文化载体3个,提升清水入村引水渠2.87千米及管护能力等。

公众参与情况:已网上公示项目环评报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见下表: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项目

要素

主要污染源与污染物

处理方案及效果

施工期

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依托工程周边生活设施,施工生活污水最终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达标处理后排放环境。

运输车辆冲洗废水

运输车辆冲洗废水需集中收集,设沉淀池隔油沉淀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机械设备冲洗等,不外排。

其他

(1)为防止工区临时堆放的散料被雨水冲刷造成流失,散料堆场四周可用砖块砌出高50cm的挡墙。施工弃土、弃渣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及时覆盖、清运,防止弃土、弃渣经雨水冲刷后,随地表径流进入河道。

(2)在各施工区建排水明沟,施工泥浆废水通过沉淀达标后尽量进行重复利用,用于道路冲洗、出入工区的车辆轮胎冲洗等。另外,施工区内的清洗水应通过排水明沟排入沉淀池,统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及绿化。

(3)注意场地清洁,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避免施工机械机油的跑冒滴漏,若出现漏油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用专用装置收集并妥善处理。

(4)加强对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定期清理沉淀池和集水沟沉淀淤泥,加强对隔油废弃油脂的外运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施工操作规范执行,尽量避免和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

废气

开挖扬尘、堆场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汽车尾气

(1)扬尘:1)在施工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栏,将施工工区与外环境隔离,减少施工废气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2)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主要是黄沙、石子)的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定期洒水、毡布遮盖等防尘措施。3)配备洒水车,在无雨日进行洒水降尘,在干燥大风天气情况下要求1天洒水4~5次。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

(2)汽车尾气:1)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另外,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要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2)严格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超标的老、旧车辆,及时更新。3)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减少因此而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

(3)敏感目标处扬尘控制措施:1)临时堆料场远离居民点布置,场内外施工道路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周边较近距离处有居民点,应在施工区边界设塑料板围护施工,既减少扬尘污染又增加施工安全。2)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堆场等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应采用水喷淋法防尘,以减少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搅拌过程中的粉尘外溢,影响施工区周边环境空气。

固废

生活垃圾

施工现场设立定点垃圾分类收集堆放点,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施工废料

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产生的废焊条、防腐作业产生的废防腐材料(如废防腐胶带、粘弹体胶带、废油漆桶)及相应包装材料等。对于有回收价值的施工废料应回收利用,其他无回收利用价值的施工废料则当作施工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漆桶则应作为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工程弃土、弃渣

在现场设置专门的泥浆配制区,在专用的泥浆搅拌、配制槽内进行泥浆配制工作,配制好的泥浆储存在泥浆池内,不向环境中溢流。开挖所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工程回填,表土剥离土石方全部用于绿化覆土回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做好临时堆存防护措施,避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噪声

施工噪声

1、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2、机械设备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采取高性能、低噪声的设备,降低声源噪声,比选用低噪的载重汽车,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2)成立施工车辆、施工机械维修保养队伍,平时加强对施工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减少运行噪声。

3、绿化降噪:结合水土保持,搞好施工生活区的绿化,增加绿化面积,也可起到降低噪声的效果。

4、施工计划安排:(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中午午休时间尽量避免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夜间不得施工,若工程急需在夜间施工应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获批准后方在指定日期进行,并将施工期限向沿线居民公告。(2)高强度噪声施工应尽量安排在假期进行施工,其余的施工作业也应尽量避开上课或睡眠时间;尽量缩短居民区、学校、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减少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3)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以减少地区交通噪声。避开居民区及声环境敏感目标行驶。对必须经居民区行驶的施工车辆,应制定合理的行驶计划,并加强与附近居民的协商与沟通。(4)针对施工过程中具有噪声突发、不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的施工活动,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以缓解。

5、敏感目标施工噪声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中午午休时间尽量避免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夜间不得施工,若工程急需在夜间施工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获批准后方在指定日期进行,并将施工期限向周边居民公告。尽量缩短居民聚居区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减少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同时,根据施工期特点,在施工场地使用大型施工机械时(如挖掘机等)受噪声影响较大的居民敏感点一侧设隔声屏障进行围护。

6、其他措施:(1)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2)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产生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对高噪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可采取配备、使用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3)加强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增强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对人为活动噪声应有管理措施,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生态

生态环境

(一)避让措施:

1、陆生植物避让措施:在施工时,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

施工便道及临时用地要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园地和农田的占用。

2、陆生动物避让措施:(1)采用封闭式施工方式,施工活动不得超越征地范围。尽量减少对陆生脊椎动物及其栖息地的破坏,施工中避免破坏野生动物集中栖息的洞穴、窝巢等,对工程建设区域内的各类生物群落予以保护。(2)防止高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根据动物的生物节律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高噪声施工力求避免在晨昏、正午等动物休憩时间进行,运输过程中尽可能不鸣笛,减少对动物的惊扰。

3、水生生态避让措施:(1)优化施工方案和计划。由于水生生物可自主移动,堤防施工可以采取分段施工,分段防护的措施,给水生生物以规避的空间和场所,禁止采用全线施工,全线扰动的施工方式。由于施工所产生的悬浮物和噪声对河湖水质、浮游生物、鱼类及其他水生动物具有较直接的影响。每年4月~6月是大部分经济鱼的生殖产卵高峰期,在此期间应降低涉水工程施工强度。11月~1月为鱼类的亚敏感期,可以正常施工,并尽量缩短工期。(2)开展施工活动前,应实施必要的驱鱼和鱼类保护工作。例如采用超声波驱鱼后,在施工影响的范围边界采用电赶鱼,阻止鱼类或其他保护动物进入施工区。

(二)减缓措施:

1、表土保护措施:为合理利用与保护表土资源,为后期植被恢复创造条件,施工前需根据各区后期覆土需求进行表土剥离。并做好临时堆放方案及其水土流失预防措施设计,确保肥力较高的表层土用于工程后期的土地复耕或景观绿化工程。在下阶段设计中应体现有计划地将临时用地进行土地复垦内容,以确保当地农用地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陆生植物保护及管理措施:(1)施工过程中,对物料堆放场应采取临时防风、防雨设施;对施工运输车辆应采取遮挡措施,尽量避免对周围农业土壤和灌溉水体的不利影响;临时道路施工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临时用地在施工活动完成后应尽快进行植被恢复,边使用,边平整,可以开发为新的农业用地;(2)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如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的宣传教育。让施工人员明确知道生物多样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破坏生物多样性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施工营地,设置自然保护、环境保护的警示牌,提醒工程人员和周边民众依法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4)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目前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的方法主要有植物检疫、人工方法防治、化学方法防治、生物防治等。结合工程特点,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对外来物种的危害以及传播途径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对现有的外来种(如加拿大一枝黄花、土人参等),利用工程施工的机会,对有种子的植物要现场烧毁,以防种子扩散,在临时占地的地方要及时绿化等。

3、陆生动物保护及管理措施:(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等要求,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珍稀动物的保护;对施工人员开展生态保护教育,禁止破坏征地范围以外的动物资源,禁止在施工期间非法猎捕珍稀动物及有益的野生动物;(2)施工过程中避免破坏动物栖息的巢穴,若施工过程中发现动物的卵、幼体或受伤个体等,应及时交由专业人员护理;(3)施工结束后,清除临时堆料场土石,并恢复至原有生境。对于非水域的临时堆料场,建议恢复原样,或与当地土地、林业等主管部门协商,进行生境恢复,以吸引迁移陆生动物返回。

4、水生生态保护及管理措施

(1)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在施工边界内施工,做好工程周边浅水水域水生植被的保护工作,避免对周围浅滩造成人为破坏;(2)规范施工活动,严格控制施工行为和临时占地,尽量减少对水生生境的干扰。并注意保护占地边线以外的农田和植被,防止人为对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的破坏;(3)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体,并在材料堆放场四周挖明沟、沉沙井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冲刷进入水体,影响水质,各类材料应备有防雨遮雨设施。施工石料应经冲洗后再投入使用,防止进一步加大水体中悬浮物的浓度;(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碎石等进入水体中将对水生态产生与水体悬浮物浓度上升类似的影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堤面应定期适度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沿河湖一面应做好防护工作,减少碎石及其他工程垃圾落入河湖。

(三)恢复和补偿措施

1、对于工程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批,施工临时占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根据水保措施进行恢复,制定专项植被恢复设计方案,并按方案进行植被恢复。

2、湿地生态修复采用构建水生维管束植物群落的方法,挺水植物恢复可采用灯芯草、水葱、黄花鸢尾、海寿花、菖蒲、香蒲、芦苇、芦竹等;沉水植物恢复可采用当地水体中常见的本土种如菹草、苦草、轮叶黑藻、马来眼子菜等。

3、沿岸景观绿化应采用乔灌草结合,多层次绿化,采用观赏花木与遮荫乔木相结合的原则,以常绿树种为基调的绿化空间,以层次变化的群落栽植,以季相变化的色彩设计,构成一幅自然优美的亮丽风景,提高环境的多样性和自然性。绿化树种的选择应兼顾考虑以下因素:

(1)与工程上下游沿线景观上一致的树种,且应是沿线当地群众乐于接受的树种;(2)适合当地土壤及气候条件的树种;(3)对有害气体抗性较强或可以吸收有害气体的树种;(4)对重金属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树种。

4、强化水生植物管理,及时收割清理枯死植株,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影响水质。

运营期

废水

公厕等生活废水经吸污车收集运至区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气

公厕异味:加强公厕日常保洁工作。

固废

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吴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