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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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规定,现我局对《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该文件中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违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及兜底条款的情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请注明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需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方式:
1、电子信箱:mathwgn@163.com;
2、电话:0570-3079517;
3、邮件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58号(国资大厦)12楼;
4、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17日-7月28日。
附件:《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衢州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衢州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为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医疗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衢政发〔2020〕26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24〕27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6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60元)。
二、在衢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生及研究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6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60元)。以上在衢高校学生可按照200元/年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全部在校期间的费用。
三、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财政补贴。
四、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衢州市财政局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