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衢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9 16: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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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公告

结果反馈

征集时间:

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我委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关于衢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7月8日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至市发改委价格处。

电子信箱:158211656@qq.com;电话:0570-3021986;

邮件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30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衢州市发改委价格处。

附件1: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衢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关于衢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9日

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7月8日,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就《衢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在征集时间内整合了4条意见反馈。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征求意见汇总表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9日

附件

征求意见汇总表

序号

征求意见反馈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一类区域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时间段延长,增加了停车费用。

采纳

/

2

部分停车设施免费停车时长太短,如城市道路公共泊位、公立医院等。

未采纳

1.本次免费停车时长设置综合考虑了老百姓办事需要、停车管理需要、周边地市情况等多方因素确定。经批准收费的城市道路公共泊位免费停车时长已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政府投资停车场免费时长按不同区域分别延长;公立医院免费停车时长在全省范围内已属于最长时间。

2.文件中的收费标准均为最高标准,停车场所经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优惠措施。

3

免费时间不应计入连续收费时间。

未采纳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文件规定,机动车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应当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4

将巨化划入停车收费三类区域不合理,建议重新评估巨化的区域特性,暂停或调整该区域停车收费政策。

未采纳

本轮停车区域划分综合考虑各片区区域交通流量、停车管理等需要多方因素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