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8164/2025-153354 | 成文日期: | 2025-06-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各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2〕62号),经企业申报、资料审查、实地察看等程序,浙江始发城市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慧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符合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相关条件,现予以核准,并进行公告。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4日
附件: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事项核准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许可 | 核准意见 | 有效期 |
1 | 浙江始发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 核准 | 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 |
2 | 浙江慧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 核准 | 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