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931/2025-153251 | 成文日期: | 2025-06-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增一套高性能纸基新材料试验装备和智能工厂数字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30号
建设单位: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利用厂内现有空置厂房建设一条1250型斜网多缸生产线,主要用于公司特种纸生产,同时兼有研发功能。同时对工厂进行智能数字化升级改造,购置MES、APS、QCS、WIS、Digital Twin(数字孪生)等软硬件配套系统,打造数字化智能工厂,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最大1200吨纸基产品的能力,其中试验制品约50t,工业特种纸1150t。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污染因子 | 治理措施 | 执行标准 | ||
投料废气 | 颗粒物 | 车间加强车间换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
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设置单独污泥压滤间,污泥池加盖,设置单独污泥暂存间,及时清运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综合废水 | pH、BOD5、COD、SS、氨氮 | 全厂雨污分流,污水零直排; 生产线白水经过过滤器处理后回用,多余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一部分进入专用管道回用至一树纸业,一部分排入污水管网进入龙游城北污水处理厂。 | 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回用至一树纸业废水满足协议标准(COD小于500mg/L,pH6-9) | |
噪声 | 厂房隔声、优化平面布置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标准 | ||
固 体 废 物 | 危险废物 | 设置危废仓库,面积约10m2,定期委托持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处置。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一般固废 | 设置一般固废仓库,面积约450 m2,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 | 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措施治 | 1、对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及污水处理站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腐蚀、防渗漏等措施。污水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 2、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设置事故应急池和配备其它应急物资,风险事故状态下风险物质可及时转移至事故应急池等。 | |||
风险防范措施 | 1、现有厂区设有事故池500m3,能够满足应急要求;厂区设有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 2、室外、室内(部分)设置消防栓,整个厂区设置环状消防给水管网; 3、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部分),车间、仓库、污水处理站防腐防渗等措施。 |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