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736G/2025-153196 | 成文日期: | 2025-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反馈说明 | ||
我局对《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条件变更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已于2025年3月18日至4月18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期满征求到4条意见。
附件:《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条件变更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采纳反馈情况表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18日
附件: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条件变更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采纳反馈情况表 | ||||||
序号 | 提出意见单位/个人 | 联系方式 | 提出意见条数 | 具体意见 | 采纳情况(不采纳需写明理由) | 反馈情况 |
1 | 陈胜 | 159*****829 | 2 | 1.标题表述不够精准,建议进行修改。2.住建、消防等其他部门另有要求的,应如何适用?建议明确下。 | 已采纳。1.标题修改为《关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变更实施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2.适用范围(二)调整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企业消防、建筑、燃气、核与辐射、特种设备领域变更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已反馈 |
2 | 浙江天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35*****834 | 1 | 文件中6类重大变更情形,建议根据浙应急危化〔2023〕179 号进行调整。 | 已采纳。重大变更情形调整为:(1)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2)变更建设地址,或者总图的主要功能布局发生重大变化的。(3)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含主要中间产品、副产品)或者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4)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5)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 已反馈 |
3 | 方国强 | 151*****899 | 1 | 建议进一步明确变更管理和建设项目管理的衔接内容。 | 已采纳。增加:“变更管理和建设项目管理的衔接。企业在役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包含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的装置以及已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无需取证的装置),实施安全生产条件变更的。若变更内容达到建设项目立项标准的(或变更内容可和其他建设内容一并立项的),企业应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手续,变更内容的实施按建设项目管理。若变更内容因投资较少等原因确实无法立项且短时间内也没有相关的建设项目实施的,变更内容的实施按非建设项目管理。”同时对变更管理程序也作了相应的调整。 | 已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