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188/2025-153179 | 成文日期: | 2025-06-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根据《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文广旅非遗[2025]6号)文件精神,经传承人自评、归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拟通过2023-2024年度衢州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45人(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1日,为期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意见受理单位:衢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物处(非遗处)
联系电话:0570-8089937
附件:2023-2024 年度衢州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doc
衢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