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8164/2025-152483 | 成文日期: | 2025-05-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为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推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建和供给工作,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衢州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浙江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委托衢州市华创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负责该事项的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公告如下: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事项涉及范围内所有利益相关单位、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2)本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3)本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事项的实施持何种态度;(5)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6)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二、社会风险评估主体及评估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评估实施单位:衢州市华创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女士
电 话:0570-8880916(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电子邮箱:1552377734@qq.com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联系;
2.公众对本次事项有社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7天内(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6日),向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提出。
附件:衢州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未定稿).doc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