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民族乡村振兴事业建设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衢民宗〔2023〕10号)规定,现将衢州市2025年市级民族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可以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县民宗局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个人要求署名,单位要求盖章。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7日-6月5日
联系人:韩彦南
联系电话:0570-3047638
附件:2025年衢州市市级民族乡村振兴事业建设资金项目公示表
衢州市民宗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