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要求,现公布:从2025年1月16日至3月31日期间,衢州市本级无新增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