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34X/2025-152188 | 成文日期: | 2025-0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6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卫健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卫健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卫健委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卫健委党委始终围绕巡察整改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谋划制定整改方案、严明整改工作纪律、强化整改工作实效,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认领责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以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市卫健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为第一副组长,各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市卫健委党委按照“提高站位、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整改要求,定期督查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情况跟踪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对整改落实情况适时进行分析研判,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截至2024年12月30日,巡察反馈的136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129个,正在整改7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问题,给予党纪处分4人(党内警告4人);政务处分1人(记过1人);诫勉3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6人,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15人,批评教育68人,提醒谈话62人,会议通报3人,责令5个单位作出集体书面检查;制定完善制度140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317.31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重要论述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推进健康浙江建设工作。督促健康浙江考核指标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跟踪问效,完成2024年度健康浙江考核部门及县(市、区)赋分。
(二)补齐公共卫生安全短板。制定《衢州市活动性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筛查和预防性治疗技术指导意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指导,把结核病综合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对县级疾控工作任务书评估内容。启动筛查与治疗工作,认真落实《衢州市结核病防治提升年行动方案》,推进“无结核社区”建设。
(三)控制集体性、暴发性事件增长。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各层级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提出防控建议,规范野生蘑菇等中毒事件的监测处置工作。加强科普宣传,减少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落实国家分级诊疗政策。完善分级诊疗政策,推广连续就医模式,提供双向转诊服务,为患者由上级医院转至基层医院提供便利。推广同城同病同效同价,全市同病同价病组总组已增加至100个。接入双向转诊平台,推动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水平,推进国家分级诊疗制度得到落实。
(五)加快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梳理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加强与浙江中医药大学衢江研究院开展联合研究。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将中药材产业列入“3+X”特色农业产业专项重点扶持产业,安排资金支持中药产业发展。
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指示精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医疗资源合理分配。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床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床位动态调整,提升基层诊疗同质化水平,将住院服务比例、床位使用率指标纳入城镇化卫健专项评价。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推进实施“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分层分类选派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在岗医生外出进修。
(二)增加精神卫生资源供给。加强民营精神专科医院整改,对组织架构不完善、质控体系不健全和日常管理不到位等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建立医疗机构床位动态调整制度,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保有控的原则。增加公立医疗机构精神专科资源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精神专科供给,推进衢江瑞康医院迁建项目。
(三)合理布局急救站点。全市新增6家农村急救站点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申报并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示范项目,其中“生命接力”急救圈建设计划涵盖农村急救站点。全市农村地区急救反应时间从2023年末的17分33秒缩短至11分48秒。
(四)健全医疗点设置审批机制。注销院外不合理医疗点的设置,严格落实《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复杂行政审批事项集体讨论工作制度(试行)》,涉及医疗点设置审批等重大事项一律提交重大复杂行政审批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策。
(五)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召开产科资源整合座谈会、讨论会,形成产科资源整合方案。目前已注销柯城区航埠镇中心卫生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助产技术服务资质,市区仅保留市人民医院、市妇保院、浙医健衢州医院、柯城区人民医院和两区妇保院等6家助产机构,并对相关设备进行划拨,有效整合了市区助产资源。
三、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指示精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组建“卫健系统理论学习内容参考”浙政钉工作群,每月1次对“第一议题”建议学习内容进行提示提醒。建立“回头看”工作机制,每年1次对公立医院落实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回头看。
(二)加强党委领导作用。开展加强行业系统党的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印发《加强和改进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十大举措的通知》《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十二项制度》。通过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公立医院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强化行业作风管理与监督、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标提质、加强在高知群体中发展党员等,解决行业系统党建突出问题。
(三)优化党内监督机制。厘清机关纪委职责,机关纪委承担委机关纪检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和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具体工作,各市直卫生健康单位的纪检工作由党建工作处牵头。实施市直公立医院纪委书记回避交流制,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保院、市三院纪委书记交叉任职,专责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公立医院纪检工作调度会制度,每季度开展1次,加强纪检业务工作交流。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医院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督促市人民医院加强日常监管,定期督查医疗收费情况。开展衢州市集中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三年专项行动,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问题清单和处理结果。实施“全市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专项提升行动”,推动互认共享向政府办村卫生室延伸。制定《医德考评细则》,主要考评医务人员落实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情况。
(五)加强薪酬发放监管。认真梳理市直4家医院绩效发放办法,推行基于DRGs+RBRVS的公立医院绩效薪酬考评分配方案。督促制定《医院绩效分配方案》,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严格执行备案制,加大对医院薪酬发放的监管力度,对薪酬发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放额度进行专项审核,清退超发金额。
四、关于“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联动执法机制。与市医保局联合下文《衢州市医疗保障基金多部门联动监管实施办法》。召开信息通报会商会,要求各处室(单位)按职责梳理相关信息并通报市医保局。建立常态化执法结果抄告制度和内部信息报告共享制度,明确信息共享内容、信息通报频次和责任处室,以清单化形式,形成医疗机构监管相关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二)加强联动执法。成立专案调查组,进行执法检查。结合“双随机”检查,每年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等专项行动。对核查事项进行通报,制定印发《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监管相关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定期将校验等信息抄告市医保局。
(三)加强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一般程序执法案件审核,每半年对50%执法案件进行抽查评查,加强一般程序执法案件审核,案件审核率达100%。对全市卫生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办案法律法规适用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法治思维、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办案水平。
五、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医疗事故处置。提高站位,在医疗事故处置中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加强监督处置方式,组织执法人员成立专案组核查医疗事件,根据核查情况,依法作出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定《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监测评价,通报问题短板和不足。开展质量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通过制定《医疗安全事件责任人处理办法》,调整医疗质量安全KPI考核及中层干部年终考核方案,质控中心开展各类专业培训,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三)加强便民药房监管。加强市直医院便民药房管理和监督,梳理自费药品目录清单和重复药品目录清单。加强外配药品目录遴选,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医院外配处方管理制度。根据《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对外合作及试剂耗材采购行为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印发《衢州市公立医院对外合作内部控制规程(试行)》,明确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为医院规范对外合作提供规程指引,提升监管能力。
(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制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医院医疗服务投诉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市直医院医疗服务事项的管理指导。组织实施“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行动,全市域推行“无感就医”服务等10项举措,改进医疗服务。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月度分析制度,建立市直卫健系统信访工作线上工作平台,重点跟踪多发的投诉事项,形成全过程办理闭环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市直公立医院停车优化方案,升级改造停车收费系统,扩增院内停车容量,优化来院车辆进出路线,解决停车难投诉问题。
六、关于“党风廉政风险突出,‘四风’纠治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降低廉政风险。制定《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对外合作及试剂耗材采购行为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市直公立医院及各县(市、区)公立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基建管理、后勤食堂管理及备案管理,修订行风管理核心制度,开展“严作风、促治理、见实效”正风肃纪工作。
(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根据《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经济管理活动内控自查工作的通知》,从政府采购、基建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食堂管理等五个方面53项风险点开展自查。制定完善《衢州市人民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衢州市中医医院合同管理制度(试行)》《衢州市中医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衢州市第三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制度。印发《衢州市卫生健康行业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单位监督责任,从重大决策部署、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活动、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经济运行风险预警、财经纪律等方面开展监督。组织财务人员培训,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三)纠治官僚主义。落实“开门办公”要求,市直公立医院职能部门,立行立改做到开门办公。取消行政楼的出入门禁,管理部门办公室设置“工作人员去向牌”,公示公开管理干部去向。督促市直4家公立医院落实医院领导班子“一线工作法”,市人民医院开展院长行政查房,市中医院开展院领导餐时会,市妇保院开展行政查房等。
七、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制定公立医院领导班子读书班制度和专题党课制度。制定《加强和改进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十大举措的通知》,编写《衢州市卫健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加强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建立“回头看”工作机制,每年1次对公立医院落实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压实党建主体责任。
(二)加强党建工作落实。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印发《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十二项制度》,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其中,对党务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加强党务干部对组织生活制度的理解,推进组织生活标准化。
(三)提升高知群体吸纳力。指导公立医院根据《浙江省医院党建工作要点》,加大“双带头人”培育和“双培养”工作力度,要求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科室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比例保持在85%以上、高知党员在高知群体中占比保持在45%以上。通过优化人才招引、做好人才储备、实施梯队培养,让每年新发展党员中高知党员占比有所提升。
八、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制定《关于全面加强衢州市卫生健康领域“三支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建设,为干部队伍蓄足“源头活水”。根据市委编办下发《关于调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及相关职责的复函》,完成内设机构优化调整。
(二)加强“近亲繁殖”监督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对已摸排的编外人员,按照回避原则进行跨单位交流。进一步规范市直卫健系统编外用工招聘程序,把好入口关。
(三)加强“三超两乱”问题整改。针对问题分析原因,立行立改具体问题,完成医院中层职数设置。启动选人用人预审制度,对市直卫生健康单位的职数使用情况进行研判、预审。
(四)落实下属单位回避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委党委严格审核把关市直4家公立医院选人用人工作方案。完善制度,市直4家公立医院制定《医院利益冲突回避制度》。
(五)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修订完善《市直卫健系统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将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含委机关)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纳入年度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内容。
(六)加强干部兼职和经商办企业管理。制定出台《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干部兼职管理有关规定》。对“配偶涉嫌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核实,同时将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兼职、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纳入年度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内容。
下一步,市卫健委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深化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推进作风转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围绕实现整改工作常态长效目标,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坚持压实压紧主体责任,进一步构建从严治党新格局。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立责、压责、明责、履责、追责“五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在卫健系统重重落地。三是坚持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强化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把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和推进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028996;邮政信箱:衢州市花园中大道158号国资大厦518办公室。
中共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