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931/2025-152148 | 成文日期: | 2025-04-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衢江区湖南镇浙新能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衢江区湖南镇山尖岙村、朝书村、蛟垄村,江山市上余镇塘岭三村、江村畲族民族村、木车村、方家村、高洋村和双塔街道塔东村
建设单位:衢州市衢江区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衢州市衢江区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拟投资2848万元,新建架空线路15千米,线路T接至郎峰—特色110千伏线路。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环境保护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 | |
生态 | 工程施工期间,对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附近的工程施工要进行严格控制,减少人员活动进入生态敏感区内,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集中的生态环保教育和管理,严禁工作人员对周边生态的破坏;加强对排污、废弃物的集中管理,减少对森林动植物及其生态环境的污染。输电线路运营期间,应对森林的生态进行长期监测管理,对周边的居民及活动人员开展林地保护教育,对林地进行有效且长期的保护。 对于部分工程占用的生态公益林等设施将对当地农林业发展、社会经济、水土保持带来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在建设前必须做好相应的补偿、安置工作。 | 尽量减少对山体植被的破坏,在植被盖度相对较高的区域进行相关作业时,采取保护性措施。对于原有的被破坏植被采取一定的恢复措施,重建生态系统,可结合国家和地方层面的林业工程,以人工方式对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在植被恢复过程中,应遵循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可优先种植一些先锋物种,尽量使用本土种,防范生物入侵;保持植物多样性,避免物种单一化。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和自然保护知识教育,杜绝一切不利于兽类生存繁衍的活动,特别是破坏动物生境的偷伐活动和偷猎活动。 |
地表水环境 | 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量很少,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喷淋,不外排。 生活污水利用周边村庄农厕处理。 | /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 / |
声环境 | 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夜间作业、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将噪声源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区域;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 | 在设备订货时要求提高工艺,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水平。定期对杆塔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线路运行良好。 输电线路周边种植绿植,减少电流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大气环境 | 施工必须在划定的施工区域中进行,节约占地。杆塔拆除时产生施工扬尘时需用喷雾系统进行除尘,挖掘土石方过程中应遵守施工建筑规范及有关水土保持规定,尽量减轻植被破坏,减少扬尘及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立即清除施工现场。施工中物资材料运输方面应重点考虑沙石、土方的扬尘,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采用带防风盖的汽车运输,同时限制老旧施工机械数量,定期对施工机械及机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 / |
固体废物 | 对于建筑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输电线路施工期利用附近民房,生活垃圾送至周边村庄环卫收集点统一清运。 | / |
电磁环境 | / | 1、本项目线路采用架空设计,有效地降低工频电场强度,确保线路沿线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2、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3、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输电区域或靠近带电架构。 |
环境风险 | / | / |
环境监测 | / | 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声环境监测。 |
其他 | / | / |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周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