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8164/2025-151775 | 成文日期: | 2025-03-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决策事项目录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经同意,现将《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5日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衢州市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住房中心 | 1.《物业管理条例》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3.《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 | 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 2025年12月 |
备注:各地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