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8004718639454/2025-151767 | 成文日期: | 2025-03-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公积金中心 | ||
2024年,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党组先后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3次、交流研讨8次。班子成员带头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畅谈学习体会。结合党组织“三会一课”、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鑫课堂”、业务技能大赛等形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的学习,增强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职能。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立足助企惠民,持续优化政策,释放制度红利。出台居民住房“以旧换新”,满足缴存人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全额贷”、全日制本科“顶额贷”、非公企业职工购房补助优惠政策。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的“公农贷”业务,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广住房保障群体参缴公积金试点。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制,成为全国第三批试点。
(三)大力开展法治培训和宣传工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组织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现场旁听法庭庭审1次。邀请律师开展法律讲座,提升单位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组织全体在编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并全员高分通过。利用网站、电子屏幕、海报等平台宣传法律知识。借助“三服务”、组团联社、公积金专题宣传等活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等。
(四)做好信访投诉处置工作。高度重视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利用电话、信件、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通衢问政平台、办事大厅窗口和其他社会公共平台及时处理信访、咨询问题。2024年,办理“通衢问政”平台信件45件,“民呼我为”平台信件126件,“12345”政府咨询热线电话19608个,重点化解企业职工未缴、少缴公积金信访个案28起,为企业员工争取公积金补缴金额近30万。
(五)发挥法律顾问审核指导作用。根据行政机关设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续聘了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王斌、曾火旺律师为法律顾问。今年以来,与律师进行对接30余次,在公积金政策调整、灵活就业人员试点申报、重大项目法律认证、重要合同签订、信访矛盾化解以及法治培训上都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参谋和把关作用。
(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严格执行《衢州市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管理办法》、《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名单管理办法》等制度,切实打击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2024年我市公积金领域没有发现涉黑涉恶案件,没有收到政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反馈的问题。10月份出台《关于非按揭方式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政策的补充解读》《关于完善公积金可疑业务风险防控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小户型二手房购房提取公积金,有效遏制违规套提公积金行为。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不足之处主要有工作创新举措不多,形式不够灵活多样,法治宣传教育手段较为单一;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充分,与公积金实际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公积金缴存制度刚性不足,职工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与中心缺乏执法权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主要原因是部分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强,法治思维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专业理论知识与具体法治实践结合得还不够紧密,同执法部门的沟通交流与协作还不够紧密。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人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公积金工作实际,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在做出本单位的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时,均遵循相关程序,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做到依法公开。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市公积金中心将重点做好几项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提高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能力,有效防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风险。二是不断规范依法行政和政策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政策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合同“五统一”管理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有效化解矛盾,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三是不断强化行政监管职能,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充分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公积金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严防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套提行为。加强内审稽核工作,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上级相关政策文件,规范业务办理。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