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4538/2025-151714 | 成文日期: | 2025-03-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2019〕53号)等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浙江鑫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就衢州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衢州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
二、项目单位: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
三、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浙江鑫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简介:本项目范围位于衢州市高铁新城320国道以北,南支路以南,常山路以东,项目用地面积39.85亩(政府投资地块),总用地面积265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035平方米(按实训区层高超8米2倍计容,办公区层高达到4.8米不足7.0米计两倍,计容面积共23435平方米)。新建3栋单层实训实验楼(1F)、配套用房(1F)及消防水池及水泵房(-1F),机动车停车位5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0个。购置数控加工、机械设备维修、计算机应用等专业实训设备约168台。配套变配电、弱电系统、给排水、消防、道路、绿化、智能化、环保等设施。项目建设期限为18个月,自2025年5月—2026年11月,项目总投资15797.15万元(含设备费6200万元)(具体以实际投资为准)。项目的建成将有效提升衢州市实习实训水平,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企业员工培训、退伍军人再就业培训搭建更高水平的平台,为本地支柱产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合格的技能型人才起到关键作用,为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地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实施范围内相关利益群体对以上事项的意见、建议。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1)您认为项目实施对当地实际情况的影响;(2)项目实施对您的影响,您有何意见;(3)对本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非社会风险评估相关事宜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
六、公示说明
1.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对公示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2.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卢 工
2.联系电话:15070640072 电子邮箱:761900017@qq.com
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