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46F/2025-151661 | 成文日期: | 2025-03-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决策事项目录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有关规定,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衢州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衢州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 3月20日
附件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衢州市区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公航运中心 | 1.《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93号);2.《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3.《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区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23〕28号)等。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底前 (4月底前拟订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7月底前专家论证、风险评估;9月底前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12月底前集体讨论决定并印发) |
备注: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