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8164/2025-151555 成文日期: 2025-03-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4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17 09: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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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的核心议程,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及局属单位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健全党委议事决策机制,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审议重大事项。将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学习计划之中,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活动及党员教育的核心内容。通过深入学习与实践,不断强化局系统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一年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先后7次开展法治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产权法》等内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完成立法工作。全力推进《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专项立法,实现海绵城市建设从“有章可循”向“有法可依”转变。《条例》经2024年7月30日衢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7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以《条例》为核心,完善配套文件,形成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的全过程技术指引闭环。截至目前,已更新编制海绵相关专项规划21部,印发管控文件14项,建立导则、规范、标准、办法等20项。

二是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的审查工作。代市政府起草并审查了《衢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等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市住建局名义审查并出台了《衢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网上选房规则》、《衢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衢州市装修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了《衢州市区城乡公共空间儿童友好专项指标(第一批)实施方案》《衢州市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等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对《衢州市海绵城市项目》《衢州市城区可回收服务项目》《衢州市区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服务项目》等36个行政机关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

三是完成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关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推进垃圾分类国评,共享文明城市。2024年,累计开展各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100余场次,入户宣传20万户,党员入社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已达1.2万余人次。成立垃圾分类宣讲团,举办讲座培训40余次,发放宣传指导手册1万余份,居民分类参与度达91.08%。衢州首次在国家垃圾分类评估工作中进入中等城市第一档,并被省委省政府列为美丽浙江垃圾分类优秀地市。同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打造市住建局法治阵地,对外展示普法工作。

(二)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工作

一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制度。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组织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市政府起草并审查了《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与奖励标准》等2项重大行政决策。以市住建局名义出台了《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并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法制审核;组织召开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会议,对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要求每个单位指定一名法制宣传指导员,负责对应单位的法制宣传指导工作。

三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制度。我局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处理、行政合同审查、信访等工作,并作为宣讲团成员,对局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培训教育。

(三)深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会议,部署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执法工作。并配备音像记录设备。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制定《衢州市住建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根据省厅一类目标要求,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年度内实现“双随机”监管事项覆盖率100%、到期任务完成率100%、掌上执法率100%。

三是深化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全面开展执法证件清理、换证、材料补充等工作。开展行政执法证件专业考试。目前,局系统有执法证人员180多名。同时为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同步开展建设法规知识培训。配合司法局迎检要求,安排人员参加“飞行抽测”。

(四)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自觉履行行政权力的制约。我局高度重视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定期组织对本系统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了市住建局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涉公平性文件出台前需要进行公平竞争性审查。制定了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订立、合同审查、合同备案归档、合同报告、合同清理等工作进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

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并在规定期限内反馈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高

我局涉及的建筑领域执法专业性较强,执法人员对专业性的执法水平较高,但运用法律和专业法律依法有效执法的能力还有待加强,有部分执法人员会更注重专业性而忽略了依法执法的重要性。

(二)依法行政的深度还需挖掘

随着人们日益增强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作为专业性较强的单位不仅在专业素养上要提高,还要潜心研究专业法在实际中的运用,掌握方法,把握规律。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能力建设,年初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全部完成学习内容。加强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设置了专门的法制机构局法规与审批服务处,并配有专职工作人员4名,同时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制建设组织保障有力。

一是强化立法工作。聚焦历史文化传承,开展衢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2024年9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衢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2021—2035)》。同时,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衢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提高了城市绿化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助力打造四省边际绿色生态“桥头堡”。参加了《衢州市围棋发展振兴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立法后评估,助力打造“世界围棋圣地”。

二是深化执法工作。围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抓好人员配备、执法监管事项认领、监管对象认领及信息采集录入等事项。联合综合执法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出台《住建领域执法监管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指引》,明晰了市住建局645项权责、市执法局673项权责,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合理、合法性。

三是细化宣传工作。一年来先后举办了《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6场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住建领域各项政策法规。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宣传稿件500余篇,其中国家级媒体20余篇,取得良好反响。如,以共建花园城市、共享美好生活为主题在《衢州日报》推出衢州市首个“国际花园城市宣传周”特别报道,对外展示了衢州园林绿化建设的新面貌。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联合市营商办实施招投标数据数字化管理改革,从源头收集项目数据,打通部门壁垒,为工程项目监管提供更完整可靠的数字化信息。推进水电气网报装一件事改革,作为改革试点市,统一使用省级建设的“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系统,目前已完成审批事项认领、新系统账户体系配置和项目线上审批流程测试等工作。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全生命周期改革,以全省电子化档案归集系统为基础,重点推进无纸化验收和“合同网签”改革两项内容,选取5个项目开展试点,目前“合同网签”改革已成功签署全省第一份建设工程施工电子合同。

五、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立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立法调研与论证。充分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的论证。启动《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计划在年内完成。通过数据分析和案例研究,确保立法依据充分、合理。完善立法程序。优化立法程序,明确各阶段的时间节点,确保立法工作的高效性。提高立法透明度。增强立法过程的透明度,积极向公众征求意见。通过公众参与,可以提高立法的民主性和合理性,同时也能增强法律法规的社会认同感。

(二)加强法律实施,提高行政能力

针对已出台的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实施力度。计划2025年6月完成《衢州市国际花园城市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报告,7月完成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生活)情况报告,做好建筑垃圾处置调研、视察、专项报告等工作,10月份做好市人大代表视察衢州美丽城市发展“十大专项”项目建设活动有关工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治理水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论述,计划年底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豁免清单管理办法》,助力打造新时代山水花园城市。计划年底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衢州市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住宅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拟修改《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等6个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针对已废止的《衢州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计划在深入调研后重新制定出台,使其更加符合当前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发展的需求。并对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二年一次的清理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精度

因工作业务涉及城市建设及城市管理的建筑、住房、市政、园林、环卫等领域,我局行政执法队伍庞大,专业性强。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聘请法律专家进行培训宣讲,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考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