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7282M/2025-151179 成文日期: 2025-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4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衢州市国资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27 11: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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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要部署,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国资国企各项工作,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9次,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12次,领导干部上党课5次,围绕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等研讨15次。深化“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形成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跟踪督办、报告反馈”工作闭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按照“抓机关、带系统”的思路,一体推动市属国企党组织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开展各类警示教育36次、排查风险点340余个,3000余名国资国企干部职工在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实现酒驾醉驾“零发生”,2024年违纪违法立案人数较上一年下降42%。三是链条拧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化党建“12369”工作体系,持续推动国企落实“党建入章”“党委前置研究”等制度,全面压紧国企党组织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二)强化法治宣传,提升国企法治化水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统筹推进国资国企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推动国资监管体系与企业公司治理体系优化更好衔接,着力提升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的精准性、科学性,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二是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宪法进企业”等活动,引导国资国企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组织国资国企干部职工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的“民法典”“宪法宣传周”网络知识竞答活动570余人。三是举办“国资大讲堂”系列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业务能手和优秀青年围绕“学理论学业务、谈体会谈发展”上台授课,并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专题讲座,加强对国资国企干部职工依法依规经营的法治教育,提高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四是组织法律法规学习。积极运用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和浙江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集中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优秀率均达到100%,干部职工法律理论知识水平和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

(三)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合规能力。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团队为我委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对我委在国资国企改革、投融资、重大决策、合同协议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国资国企法治人才培养,鼓励机关企业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2024年12月,衢通集团通过浙江省司法厅审核批准,获得公司律师机构资格。进一步夯实市属国企法治基础。三是持续深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一方面,强化合规检查,并将合规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将合规审查作为规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大项目运营等经营管理行为的必经程序,及时对不合规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未经合规审查不得实施。另一方面,推动企业合规管理做深做实,推动市管企业合规管理全覆盖。四是加强合同精细化管理。通过全面梳理合同管理过程的要素、节点,消除审查冗余环节,有效缩短了合同审签时间,提高了合同会审、签署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查,做到一般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明确、违约责任清晰可执行。

(四)坚持依法行权,提升监管效能。一是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紧盯政策、债务、舆情等重点要点,迭代完善债券兑付、资金调度、财务运行等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稳妥制定经责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守牢各类风险底线。二是持续加强专项监督。统筹发挥专职监事、外部董事、兄弟单位等各方力量,积极开展虚假贸易、问题合同、控股不控权等10余个专项行动,着力加强皇冠假日酒店、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等重点事项督查督办,持续抓好整改提升。三是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体系。紧盯投资、资产交易、资金等重点,补充完善市属国企市外投资、资金池管理、资产出租等10余个制度,其中新出台的资产出租管理制度纳入市委、市政府“企呼我应”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典型案例通报表扬。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叶骏作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衢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刻领悟国资工作关乎“国之大者”,带头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

(二)重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阵地、把好导向、带好队伍,坚持把党的领导制度落实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各环节,坚持统筹协调,积极谋划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法律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国资国企改革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亲自主持制定重点制度文件,不断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三)抓落实。强化对法治国企建设的组织领导,对重大风险防范、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亲自部署落实,积极稳妥推进重大风险处置化解工作。56项改革攻坚深化提升行动任务完成21项、基本完成23项,主体完成率79%,实现了“三年任务、当年过半”的目标要求。细化制定22项支持主业发展工作清单,推动市属国企核心主业营业收入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4年市国资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国资监管法治体系不够完善。国资监管体制、运行机制仍不够健全,适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要求的依法监管体系还需进一步优化,部分规章制度无法适应现阶段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国资国企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把握不精准,学习的深度不够,依法行政观念及依法行政水平还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律专业人才短缺,法律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还不够完善,制约着法治建设水平的提升。

(三)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和能力需要提升。企业法治建设总体上还不平衡,部分国企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还不够牢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所欠缺,法治建设推进乏力,职能作用未充分发挥。部分企业合规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对风险防控重视程度不足。

上述问题的产生,从客观上看,随着国企改革深化提升的推进,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给依法监管带来新的挑战。从主观上看,部分市属国企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

四、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市国资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巩固拓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切实增强法治国资、法治国企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加快建设法治国资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思想建设,注重法治教育。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上求实效。同时以增强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文化为着力点,在国资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继续加强国资国企法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复合型法治人才引进力度,通过跟班学习、挂职锻炼、专题培训等,强化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切实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监管的能力水平。

(三)推进合规管理,强化风险防控。推进国企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强化合规管理工作保障;指导企业落实重大经营决策合规审查要求,加强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合规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改合规风险及问题,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四)完善监管体制,提升监管水平。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设,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修订出资人管理办法、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国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立闭环管理流程,加强对企业资产信息化管理,提高对企业资产运营的监管能力,推进“从管资产为主转变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