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25-02-21 14: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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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豆制品、酒类等8类食品19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81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衢州东方商厦有限公司白云店销售的新疆香梨,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衢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衢州市衢江区志敏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青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衢州市衢江区单氏食品店 销售的,标称衢州市衢江区单氏桂花饼小作坊生产的红糕,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衢州市衢江区锦桥糕饼店 销售的红糕 ,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衢州市柯城国荣水果商行 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衢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衢州市柯城区吴国飞水果商行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 衢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衢州市衢江区李正林超市 销售的,标称衢州市衢江区恒发食品小作坊生产的红糕,胭脂红、苋菜红、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衢州市衢江区旺贞糕饼店 销售的红糕 ,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

衢州市衢江区老叶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嫩姜,铅(以Pb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予以整改,并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2025年第1期.xls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2025年第1期.xls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