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931/2025-150938 | 成文日期: | 2025-02-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4〕201号)要求,我局计划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对全市地级、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开展水质监测专项调查,全面掌握我市饮用水源水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推进工作开展,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有关技术服务,现就询价事项函告如下:
一、采购服务项目内容
(一)调查范围
全市所有地级、县级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中,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他在用的“千吨万人”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二)调查指标
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和我市实际,本次调查指标分为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附件4),主要包括:
1.地表水水源的调查指标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109项指标;
(2)列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但未列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25项指标;
(3)全氟化合物(地级饮用水水源);
(4)有条件的市可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同步开展全指标筛查(潜在风险物质排查)、水源地入库支流和上游保护区边界点位监测。
2.地下水水源的调查指标
(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93项指标;
(2)列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但未列入《地下水质量标准》的15项指标;
(3)有条件的市可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同步开展全指标筛查(潜在风险物质排查)。
(三)调查要求
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组织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调查,各监测指标分析方法应优先选用成熟可靠的国家、行业标准分析方法,所有分析测试方法均需取得CMA资质。新增监测指标的分析方法执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作业指导书》。
任务实施过程中,组织实施单位需接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量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外部质量控制措施强化质量控制,提升饮用水源地专项调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采购服务项目要求
1.本项目完成期限为2025年9月底。
2.项目成果内容:(1)衢州市饮用水水源年度监测数据、监测数据报告;(2)衢州市饮用水水源年度调查报告。
三、报价方式
请有关单位对本项目做出合理报价,此次询价以了解市场价格为目的。报价须附具体经费估算明细表,并将回复函(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衢州市江郎中路2号衢州市生态环境局612办公室,时间截止2025年2月21日17:00前。(联系人:张娜,联系电话:15167096125)
附件:
1.2025年地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专项调查清单.wps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