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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800768656330Q/2025-00817 | 成文日期: | 2025-02-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2024 |
发布机构: | 市执法局 | ||
2024年,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全年学法5次。着力提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全局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流程化监管,前端推动执法监管部门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中端依托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开展执法态势分析,末端每日开展案件公示检查,避免错漏,计划检查率达99.5%、问题发现纠正率达19%,均超省定目标。推动制度化协作,18个领域建立监管执法协作机制,解决跨区域争议案件4件。坚持动态化管理,对36个赋权乡镇(街道)开展执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下发事项,提高基层承接实施能力,目前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已公告调整。
(三)推动执法规范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信息100%依法公示,无不规范问题发生,建立案件分级审核制度提高案件审核效率,推动实现音像记录普通程序案件全覆盖。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关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制度,为全局法治工作把好关、守好门,全年审查合同40份,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67条。
(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局11人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行政执法证持证率98.01%。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完成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梳理,组织法律知识测试9次,举办“强素质、提能力”培训班,组织业务比武3次、全市系统法律知识竞赛2次。规范执法办案,推广“简案快办”模式,全市共办理“简案快办”案件817件,实现区域、事项全覆盖;加强执法监督,组织案卷评查10次,对1.9万余件普通程序案件案卷开展自查整改。着力化解行政争议,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检察监督案件16件,办结11件,无败诉或确认违法案件。
(五)推动机动车停放立法。牵头制定《衢州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以政府令形式公布,2025年1月起施行。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静态交通专项规划、政府收储土地申办临时停车场规定、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标准,制定市区停车收费区域划分方案,建立停车收费欠费防控和收缴机制等,有效缓解城区机动车乱停放问题。
(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全市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建立执法监管协作机制,完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开展智慧新城区域违建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新增违建即查即拆,整治宸园、壹号院等典型小区存量违建,有效遏制违建势头。开展全市违法用地整改专项攻坚行动,推动全市审判执行一批违法用地案件,逐步形成受理投诉、巡查发现、卫片执法、案件办理的全链条管控体系。
(七)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开展企业合规记录审查,配合企业上市、第三方尽调等应用场景,积极受理企业合规记录证明开具申请,全年完成24家企业的合规记录证明开具。积极完善信用体系,开展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为66家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服务。
(八)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订年度普法宣传计划,抓住“宪法宣传月”“全国消防宣传月”等重要节点进行普法宣传。建立“案例池”,收集典型案例29例,4个案例(案卷)被省级部门评为优秀案例(案卷)。
二、存在的问题
(一)队伍法治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主动学法积极性不高,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法制审核力量还需配强。
(二)部门协同还需进一步优化。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职责边界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
(三)普法成效还需进一步增强。市民的法治意识虽已有较大提升,但因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普法的方式方法不够创新,非法占用土地、违法建设、不文明养犬等现象仍有发生。
三、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启动我市地方立法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修订,依据省级裁量基准围绕2-3个重点、高频执法领域开展细化。
(二)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全市乡镇(街道)“业务能力提级、办案攻坚提效、规范执法提质”三年行动方案》,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指导全市赋权乡镇(街道)中队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协助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执法程序性、实体性环节的执法制度,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明显提升、执法行为持续规范。
(三)紧抓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通过定期开展案卷评查、专项检查等方式,逐步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四)加强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普法形式,利用新媒体等创新宣传形式加强城市管理普法宣传,推进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