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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032/2025-00825 | 成文日期: | 2025-02-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2024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
2024年,衢州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法治保障能力,法治民政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相关会议培训内容,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10次,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慈善法》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了法治建设对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大力提升民政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提升行政处罚办案精准度。制定《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审核人员和审核流程。编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程序指南(试行)》,规范线上线下办案程序。建立完善市本级社会组织撤销登记案件立案前违法线索摸排、案情分析、立案调查等机制,提升执法精准度。2024年,全市共办理撤销登记案件31件,警告案件2件。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双随机”检查方案和工作流程,2024年民政“双随机”检查任务50项,应检对象329家,检查完成率100%。三是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养老、殡葬等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0余个,建立长效机制30余项。推动殡葬服务价格、公墓价格“双下降”和殡葬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双提升”,群众身后事人均减免费用由600元提至1220元。四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制定《衢州市社会组织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工作指引》,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85家,新培育省级品牌社会组织2家。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推动24家协会商会主动减免和降低收费195万元。五是保障民政服务对象权益。全面落实高龄津贴、特困供养对象保障等制度,完成2024年低保调标及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调标工作。推广“浙心晴”应用,开展儿童心理测评、全域摸排6434名儿童,谋划实施“律动未来星”儿童普法公益等10个儿童公益项目。累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6335件。全域实现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累计为群众减免殡葬支出约3700万元。
(三)深化民政工作领域普法宣传。制订《民政普法宣传清单》,结合儿童节、慈善日、宪法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惠民普法润民心”“惠民普法进校园”等普法活动10多次,发放宣传册1800余份,广泛宣传《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民政领域法律知识和惠民政策。同时,组织2024年新录用和新提任人员等45名干部参加民政系统宪法宣誓仪式。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表现为法治专业人才缺乏,法律专业出身人员较少,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上还需加强。
(二)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大。民政方面法规政策多、涉及面广、针对性强,在宣传形式和宣传力度上还需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
(一)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主要内容,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班子会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与民政业务同推进、同落实、同督促。强化自身法治观念,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好班子和队伍学法守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民政领域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二)不断强化法治能力建设。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委会(班子会)、民政大讲堂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及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市级“飞行”抽测,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测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现场旁听法庭庭审。
(三)严格规范民政事项依法民主决策。编制《衢州市民政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纳入目录管理的《衢州市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机构工作指引》已于2024年11月正式出台。出台的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报送备案规定,做到有件必备。完成2023年12月31日前代市政府起草的16件规范性文件和1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聘请浙江嘉耀律师事务所为法律服务机构,为全局提供法律服务。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养老服务等重要信息。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2024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22件,均按时办结,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增强民政法治意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举办法治思想、通用和民政领域法律知识,以及民政业务政策学习和培训,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加强对基础薄弱的县(市、区)办案指导。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等专项工作。
(三)推进民政立法工作。推进立法重点调研项目《衢州市节地生态安葬促进条例》,争取列入2025年二类立法项目。
(四)加大民政领域普法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民政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