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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11W/2025-00804 | 成文日期: | 2025-02-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2024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财政局 | ||
根据《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现将衢州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衢州市财政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的决策部署,落实“财为政服务”“法为财保障”理念,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进“第一议题”常态化,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年内组织召开局党委法治建设专题工作会议2次,组织局班子集体学法4次,编印领导干部学法手册3期。二是谋划实施法治宣传。编制年度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编印《2024年财政惠企惠民手册》。组织开展全市财政系统法治业务培训班、旁听柯城区法院行政类案件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三是以考促学提升法治意识。聚焦通用法律知识学习,组织参加市本级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飞行”抽测7批次31人次,成绩名列市直单位前茅;聚焦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财政法律法规测试,测试内容涵盖预算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测试案例融合政府采购、资产评估等财政业务工作,以考促学取得明显成效。
(二)做好政策文件审查工作。一是做好合法性审查。落实《衢州市财政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年内完成审查规范性文件17件,行政处理决定10件,信息公开答复书9件,机关合同4件,行政处罚决定书1件。二是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更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部工作规范。2024年5月,市财政局在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全市仅2个市直部门进行交流发言)。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积极开展财政领域市政府发文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聚焦上位法依据不足、与当前形势不适应等问题,严格履行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三)推动财政依法行政。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提前谋划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积极申报《衢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作为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备选目录。二是强化“互联网+监管”。根据省市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严格履行检查程序,年内共开展执法检查19户次,其中双随机17户次,事项覆盖率、信用规则应用率均达100%。三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县(市、区)财政局,牵头出台财政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细则。
(四)落实信访涉诉工作。一是做好财政信访事项办理。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严格信访事项处理规程。年内受理12345信访事项17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二是做好行政案件应对。健全依法化解纠纷的财政工作机制,妥善处理行政争议,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年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没有发生行政行为被纠错的情形。三是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营商环境“清障”行动,年内办理“企呼我应”事项3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推进“诉源治理”,会同法律顾问,做好政府采购纠纷化解,落实早介入、早化解工作机制。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涉诉应对能力有待提升。近年来不断增多的信访重复恶意投诉,以及行政复议诉讼中的缠诉滥诉问题,对财政部门依法稳慎处理涉法涉诉问题形成一定挑战,财政部门对复杂涉诉案件的应对水平还需提升。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牵头推进“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主抓、各处室共同发力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构建责任层层压实、协作配合紧密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带头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课程纳入财政系统全员培训重点学习内容,引导全体干部树牢法治思维。
(二)夯实制度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管理,实现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落实局党委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制度,局党委班子按照要求开展年终述职述法。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三)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相关规定,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将监督嵌入管理全流程,全年牵头完成4期公款存放招标工作,存放金额86亿元。依法依规向市人大书面报告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抓组织制度建设。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将财政法治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财政法治工作的新举措、新模式。
(二)抓合法性审查。落实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4项22类事项应审尽审。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探索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联动机制。
(三)抓普法宣传深化。打好财政“八五”普法收官战,围绕财政普法年度目标任务,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托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普法活动,提升防范化解财政法律风险的能力。
(四)抓队伍素质提升。健全法律顾问行政争议提前介入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公职律师值班制度,实现财政法律服务横向统筹、纵向调配,凝聚财政法治建设强大推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无。
衢州市财政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