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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监管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和总队年度工作意见,结合支队实际,特制定本抽查计划。
一、抽查事项清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支队及各大队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二、抽查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生成专项抽查计划并报支队备案。
三、工作计划
根据本辖区的火灾规律、特点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专项行动等工作需要,组织专项监督抽查。抽查任务、结果及时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省政府已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抽查程序,对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不力的,将严肃处理。各地要加强对监管对象库中基础信息进行完善。
(二)规范抽查程序。检查时,必须使用浙政钉APP和执法记录仪,登录浙政钉APP中的掌上执法模块开展检查,现场检查完成后,执法人员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并与现场检查拍摄的照片一并上传。各大队要确定1人专门负责执法监管平台的维护管理、数据审核等工作。
(三)规范检查行为。各地要加强“双随机”消防监督检查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支队《“双随机”消防监督检查规范指引(试行)》,统一监督检查程序,积极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前的准备、启动、实施、反馈四步骤,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行为。
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