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16: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综合指导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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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编制并公布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支队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深化信息公布内容,不断提升消防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支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便民。2024年,支队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支队抖音、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主动发布行政执法、警示教育、消防科普等各类信息319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支队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定期更新相关政府信息,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及时更新完善,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消防救援工作实际,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紧紧围绕消防安全领域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优化网站布局、栏目设置和页面链接,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丰富门户网站内容,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严格把好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关,做好单位自检自查,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

本年新公开数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6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支队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根据省市要求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但仍存在一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建议

2025年,支队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培训等方式提高机关各处室、各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于政府公开信息的敏感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对公开内容、形式、期限等方面的核查和调整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保证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保持常态更新的情况,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作用。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要求,继续依托市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微信新媒体建设,第一时间发布全市消防工作动态,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认真做好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维护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支队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