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4-147566 | 成文日期: | 2024-06-07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体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市体〔2024〕27号 | 统一编号: | ZJHC33—2024—0001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实施四省边际大型赛会第一城巩固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配套政策(试行)》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实施四省边际大型赛会第一城巩固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配套政策(试行)
衢州市体育局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商务局
衢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6月7日
附件
实施四省边际大型赛会第一城巩固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配套政策(试行)
一、单场演艺活动售票规模超过1.5万张的,给予主办方50万元奖励,每超过1000人额外奖励25万元,最高封顶300万元。同一场演唱会在衢州连开两场及以上,且每场售票规模超2.5万张的,在单场奖励300万元的基础上,每场额外增加100万元奖励资金。对影响力特别大、引流作用特别明显且单场票房超过2800万元的演艺活动,再给予票房收入最高10%的奖励。
二、对大型赛会门票(不含赠票)持有者,在赛会举办前3天至后3天期间,可凭演唱会门票免费游览“全球免费游衢州”各大景区。
三、对大型赛会门票(不含赠票)持有者,在赛会举办前3天至后3天期间,可凭门票免费乘坐公交。
四、大型赛会活动期间,配套发放餐饮、住宿、旅游等消费券,扩大赛会经济普惠面。
五、完善活动安全管理。在符合安全标准前提下,大型赛会举办期间,按照活动场馆(地)实际情况,最大程度优化容量。
六、鼓励各县(市、区)加强配套服务支持。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配套安排商旅文体展联动促消费资金。各县(市、区)要加强属地资源保障力度,为引进高能级项目、开展商旅文体展联动促消费做好服务。
七、本措施涉及奖补资金仅面向市本级项目,同一内容与我市现行其他奖补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各县(市、区)可自行参照制定本区域政策。
八、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体育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负责解释。